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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家:温家宝和家人应避免起诉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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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0:5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温家宝家人雇请律师发表声明稿后,如果真的再想在美国打官司,《纽约时报》可能会援引美国法院的判决先例爲自己辩护。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尔利(Jonathan Turley)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做出如上分析。

  温家反击的讽刺性
      
    特尔利首先指出,中国的贪腐现状是颇具传奇性的,共产党的官员在帮助企业夺取土地和创造产业后,自己也坐拥豪宅和财富。中国政府经常将这些贪腐的官员处以死刑,但对贪官处以极刑只是一种做给大众看的公关手法。 [table=300]

  据《纽约时报》的报导,温的亲属在世界各地的帐户里可能有总额约2.7亿美元的巨额资产。温家宝家人随即雇用了律师准备回击。但特尔利认为,同中国官方持续拒绝让老百姓依法向政府抗议其“夺地”行为相比,温家的做法非常具有讽刺意味。

  事实主张和意见主张的对立
   
     特尔利表示,《纽约时报》的温家相关报导几乎都是事实性的主张,报导也非常小心地将其主张范围限于资金的来源、而非资金的存在本身。因此纽时的辩护将不会把这则报导视为“意见”。但是相对于纽时的报导,大量的其他网站文章都使用了这篇报导并作出更直接的贪腐指控;许多这种二手的刊物则是属于意见主张这一类。特尔利说,这就会引起对欧尔曼诉埃文斯(Ollman v. Evans)一案中所牵涉到的一些议题的讨论。
   
      据特尔利的博客文章,在此案中,被告的罗兰·埃文斯(Rowland Evans)和罗伯特·诺瓦克(Robert Novak)在一篇犀利苛刻的专栏文章里写道:
   
       “推举纽约大学教授伯特尔·欧尔曼(Bertell Ollman)为系主任的提议激起了一个走向错误方向的辩论。有许多政治人物因为欧尔曼教授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一起跳进来反对欧尔曼;这些政治人物活该受到拥护传媒和校园内学术自由支持者的抨击。这些学术骑士联合起来反对麦卡锡主义者和无知者……但是两方都没有触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问题不在于欧尔曼的信念,而是在于他的意图。欧尔曼坦白直接的写作证实他希望利用教育孕育‘革命’的企图。到底欧尔曼的做法会不会是一种可能改变大学的功能并超越学术自由界线的思想灌输,这个问题是既非麦卡锡主义者也非无知者的学术工作者所关心的。”
   
       埃文斯和诺瓦克的专栏也引用了欧尔曼以前的写作,但欧尔曼认为有些是错误引用。法院表示他们两人的专栏里最有问题的陈述是引用一个匿名的政治科学教授的说法:“欧尔曼并没有专业上的地位,他纯粹只是一个简单的社会运动者。”
   
     虽然欧尔曼控告两人,但肯尼斯·史塔(Kenneth Starr)法官表示没有找到诽谤成立的根据。特尔利说,史塔法官对意见与事实之不同说明的一段话会是那些批评温家而引用纽时报导的二手转发人和运动者所需要关注的。
   
       据特尔利的引述,史塔法官表示阅读埃文斯和诺瓦克社论专栏的一般读者,非常清楚在此专栏里的陈述并不像在新闻首版或其它报导版面的那些“硬”新闻。读者期待专栏作出有力的陈述、有时甚至使用冲突式的语句,而这些在一般新闻里会被视为违反平衡报导或公正原则。
   
     史塔法官认为,在社论专栏的空间限制下,专栏作家或评论者会试图以简洁的、省略描述事件完整脉络的方式写作。专栏作家写的毕竟是专栏,而非学术性的文章或是书;以这种对专栏传统功用的理解,一般读者在阅读埃文斯和诺瓦克的专栏时,就会视此专栏的文章为纯粹意见。
   
     史塔法官继续表示,一个阅读埃文斯和诺瓦克专栏的读者会了解专栏的明确目的──两位专栏作家清楚地告知读者他们的意图是去结束在政治人物间争论不休的、有关欧尔曼是否应该因他的政治信念而被禁止成为马里兰大学政府与政治学系系主任的辩论。他们认为此辩论失去重点,并暗示希望在学界激起另一个更切中题心的辩论,即欧尔曼是否有教化学生、灌输学生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企图。在专栏文末,埃文斯和诺瓦克更质疑欧尔曼做学问的标准和方法。他们明确表示他们并不是要下决定性的结论,而是要指出他们所认为的欧尔曼受指派为系主任一事中最核心的问题。

 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遭诽谤难胜诉
   
     特尔利表示,假使诉讼成真,《纽约时报》将可以援引它自己成就的一个判决先例来爲自己辩护:《纽约时报》公司诉苏利文案(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这个1964年的判例在日后得到许多援引和发展,为传媒界提供了(美国)宪法上的保护。
   
     在此案中,法官认为公职人员在诽谤案中要受到比较高的标准限制,他们必须证明传媒的报导是实质恶意或刻意忽略事实,才能确保自己的胜诉。这个以宪法为基础的标准是设计来保护言论自由的,特别是用来对付有权有势的政治人物。虽然温家的人不是美国的公众人物,而且有些并没有担任公职,但是特尔利表示,公众人物都得受到同样的标准限制。
   
     特尔利指出,公众人物的标准是建立于科蒂斯出版社诉巴茨案(Curtis Publishing v. Butts (1967))。这件案子的来由是1963年3月23日的《星期六晚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报导指控前乔治亚大学美式足球教练瓦莱斯·巴茨(Wallace Butts)与阿拉巴马大学教练保罗·布莱恩(Paul “Bear” Bryant) 于1962年共谋划一场让阿拉巴马获胜的假球赛。
   
      在5对4的表决决定下,首席大法官沃伦在共同意见中将《纽约时报》公司诉苏利文案中对公职人员的判决扩及到公众人物;他认为公职人员之所以受到较高标准限制的原因,同样可以运用在牵涉公众人物的案子之中。
   
      首席大法官沃伦表示,虽然公众人物并没有受到政治程序的约束,他们却与公职人员一样经常在社会中扮演有影响力的角色;身处一种阶级,这些公众人物也与公职人员一样拥有既有的传媒通路,以影响政策形成和对抗批评他们的观点和活动的声音。美国公民对于这些人物的行为有合法且实质的兴趣,新闻自由在公众人物的案子中也与在公职人员的案子中同等重要,新闻自由使公民可以无限制地讨论这些公众人物或公职人员在公众事务上的表现。
   
       沃伦并表示,在公众人物并不受到政治程序束缚的情况下,公民对他们的合法且实质的兴趣更显重要,因为这表示公共舆论也许就是社会可以影响他们的作为的唯一途径。
   
      特尔利指出,这次报导的争议中,温家宝母亲的财产是其中一个核心争议点——《纽约时报》宣称她有1.2亿美元的资产。该报对这个数字的报导有没有合理的根据会是一大重点。
   
      特尔利还认爲,温家宝母亲杨志云非常有可能会被视为是公众人物。

 温家将因诉讼被迫公开金融纪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温家确定聘请律师反击后,发言表示:“世界上总有些声音不希望看到中国发展强大 ,他们别具用心抹黑中国和中国领导人,借此散布不稳定的讯息。你们的阴谋注定会失败。”
   
      特尔利认为洪磊是将纽时报导视为是对共产主义之梦的抨击,而这个梦显然包括累积上亿美元的财产。
   
      特尔利说,他在中国旅游时,总是会对那些官员的豪宅和奢华的生活风格感到惊奇,但同样让他惊奇的是许多中国人对这些贪腐行为的麻痺。
   
     温家可能有好的律师,但是不会受到一个特别好的法律诉讼待遇,特尔利说,针对诽谤,最重要的辩护还是真相。温家因此会遇到一个困境,身为一个在高度秘密的国家中高度隐密的家族,他们不会适应美国的调查规则。诉讼中,他们很可能会被迫公开许多金融纪录,许多人会发现“共产”的领导人和他家人的积蓄,就算不是几亿也会是几百万美元。
   
      根据温家提起诉讼之处,温家会有一到两年的时间可以控告《纽约时报》。但是他们要有在真正审判前历经多年调查和程序的心理准备,他们更要有在美国与新闻工作者的特权对抗的准备。
   
       特尔利最后表示,他认爲温家宝和他的家人(基于上述考量)也许想避免这场在美国的官司。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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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3 13:54:01 | 只看该作者
一般媒体不怕公众的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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