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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为何“杀亲”如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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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4 17:2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杀人,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杀害亲人,不仅违法犯罪,也严重冲击亲情、伦理和道德的底线。但是,在法轮功弟子中,杀害亲人的事情屡见不鲜。2002年4月22日,弟子关淑云当着众功友的面将年仅九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2010年3月25日,弟子唐书玲将女儿李远东残忍杀害;2012年1月8日,弟子李远根将小姨子陈晓茗残忍杀害......
  一件件揪心的案例让人掩卷沉思,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脑海挥之不去,亲情历来是人类最重要的情感之一,任何撕裂都难以弥补。可是,弟子在残忍杀害亲人时,根本没有半点亲情可言,也无对法律的本能敬畏,他们杀害亲人如同割草一样,这究竟是为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他们的共性说起,即杀人弟子都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痴迷者。
  弟子的贪婪心被李洪志激起
  任何行为背后都有明确目的。弟子修炼法轮功目的是“得道圆满”,到“天国”享受“极乐世界”。但这个目的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即弟子通过修炼使“层次”不断提高、“执着”不断消除、“威德”不断积累、“业力”不断减少。弟子追求“圆满”的欲望被激发时,他们特别看重“层次”、“威德”的上涨和“执着”、“业力”的消除,把任何阻挠修炼的亲人视为“魔”,按照李洪志“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要求,非要做到“除魔务尽”不可,生怕亲人阻挡了“圆满”之路。请看其例:据杀害小姨子的李远根交待,“我觉得法轮功是一个神奇的传世之宝。陈晓茗说法轮功是伪科学,阻止我学法轮功......师父说过:‘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我认为陈晓茗是一个破坏‘大法’的‘魔’,所以要杀死她。”掐死九岁亲生女儿的弟子关淑云则表示,“我修炼了这么多年法轮功,为求圆满,我为师傅除了‘魔’,我连女儿都舍了,我是为了拯救全世界呀!”贪欲是可怕的恶鬼,它把人引向疯狂,最后一步步走向毁灭。弟子贪婪心被李洪志的种种歪理邪说激发,他们的正常理智处于失控状态,满脑子里都是李洪志的影子,是“层次”、“威德”、“圆满”等等修炼目标,时刻担心自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掉队。行为受欲望引导,有什么样的欲望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为了消除抵制“大法”的人、追求所谓的“圆满”,于是弟子“就近取材”,把杀人的尖刀指向自己的亲人。
  弟子的亲情感被李洪志扭曲
  血浓于水,亲情是人生无法割舍的情感,她对人的情感归属、心理体验和行为方式产生深远影响,人生在世谁也离不了亲情!正因亲情的重要性,有人说,“没有亲情的世界是孤寂的世界”、有了“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的经典名句、有了“虎毒不食子”的警世良言。但是,弟子用锋利的尖刀残杀亲人时、当不停地用力掐死女儿时、当看到亲人惨死手下时,他们内心的亲情那儿去了?早被李洪志的“去情说”洗掉了。李洪志告诉他们,“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其意很明确,如果弟子连亲情都去不掉,那还谈什么修炼?如果连亲人都不敢杀,那还谈什么“去情”?弟子的亲情感一旦被扭曲,亲人在他们眼中不仅形同路人,更如同仇人一般,能否“杀亲”成为是否“真修”的试金石。没有亲情的家庭是冷漠的家庭,当弟子起了杀心时,亲人就成了无辜的牺牲品。请看弟子关淑云,身为母亲的她理应扶养九岁的女儿,可她置母亲的责任不顾,竟然当着众功友的面将年仅九岁的女儿戴楠当成“魔”活活掐死。试问,如果她内心还残留一丁点亲情,她会做出这样的蠢事吗?
  弟子的法律观被李洪志歪曲
  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表明任何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表明任何人的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一旦突破便是害人又害已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弟子有一点法律意识,就不会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更不会把亲人作为侵犯的对象,即使有样的念头也会被理智迅速地熄灭。但是,弟子实施“杀亲”的犯罪行为时,他们脑海里只有虚幻的“天国世界”,早已将法律忘在脑后。他们之所以这样,完全被李洪志“法律说”洗脑的原故。李洪志说,“法律最后就没出路了,制定法律的人,都想去治别人,他没想到回过来法律也要治他。”李洪志还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等等。弟子受李洪志“法律说”长期洗脑,他们的法制意识慢慢淡化,最后完全消失。一个缺少法律约束人的,他的行为中只有利已的一面,没有利人的一面,即使被法律制裁后,他们仍感觉不到法律的威严,这便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恶毒之处。轼父杀妻的弟子傅怡彬被捕后,他在电视中得到母亲没有被他杀死的消息时对记者说,“这一切都是天意。现在想起来,我要再坚持(掐脖子)一会,她就断气了……我现在不后悔,我很高兴。”可见,傅怡彬等弟子的法律意识已经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取代,他们成了李洪志用以杀人的一个活“工具”。
  生命承可贵,亲情价更高。弟子“杀亲”如割草的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弟子是杀人夺命的凶手,同时也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实际上,真正的凶手是编造歪理邪说的李洪志,是邪教组织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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