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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花3年时间设局 骗走教授夫妇1500多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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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6 20:5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asper 于 2021-9-16 20:55 编辑

中国妇女报


公司老总为学校设立奖学金

还要带教授夫妇投资赚钱?

张教授和丈夫王某都是上海某大学的教授。2014 年 9 月,张教授经人介绍认识了季某窈与宁某夫妻,并逐渐熟络起来。

季某窈夫妻以旗下某公司的名义与王教授所在的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相继举办了好几届大赛,并设立了高额奖学金,以获取其信任。

2017 年,季某窈透露有个月收益 20% 的投资项目,教授夫妇随即转账投资。

2018 年下半年,张教授夫妇的资金周转越来越吃力。季某窈此时又开始怂恿张教授抵押房子、贷款、刷信用卡来进行投资。张教授接连投进去共计 1500 余万元。

2018 年,教授夫妇怀疑理财项目是陷阱,季某窈归还近 360 万元。

被骗的不只教授夫妇



事实上,被季某窈等人欺骗的并不单是教授夫妇二人。

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被告人季某窈、宁某经预谋注册成立某公司,并将从他人处收购的另外 3 家公司变更注册信息。季某窈、宁某以其中一家公司为平台组建销售团队,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下,通过制发传单、电话销售等方式宣传销售旗下公司优先股权、投资股权,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开招揽投资人。



在此期间,季某窈、宁某雇佣沈某、何某福分别担任团队长、销售组长,主动寻找投资人投资并带领组员参与非法吸收资金活动。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季某窈、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 1121 万余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

另外,被告人季某窈、宁某、沈某、何某福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

网友:骗术升级,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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