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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添料官网发声明 陈永洲案火爆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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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04:4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继10月23日《新快报》头版“请放人”,并且中宣部、中纪委介入调查后,震荡中国舆论的“新快报事件”在10月24日继续发酵,先是《新快报》当日头版刊出“再请放人”的字样,下午16点05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0月24日在中国记协网发表声明说:中国记协对新快报记者被拘事件会继续高度关注,有关部门对此也很重视。我们希望湖南有关方面能够做出有司法依据的、令人信服的说明。



中国记协官网声明截图

粗略统计,《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案的直接当事方包括《新快报》、长沙公安局、中联重科。因需要介入的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记协、中纪委、中宣部。此外,还有容易被外界忽略的证监会。因为早在6月7日,陈永洲即已向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提交了举报信及中联重科“业绩造假”证据,同时在7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举报材料。但此举报石沉大海,证监会始终未给予公开的说法,最终导致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与《新快报》的一场骂战,直至今时今日轰动中国乃至引发西方媒体普遍关注的极端态势。

媒体爆料中共高层极为关注这一事件。涉事各方也开始对外发声,中国记协要求保障记者人身安全,中联重科接受媒体采访认为自己作为上市公司与媒体作对实乃“无奈之举”,湖南警方认定被刑拘记者陈永洲涉三项“捏造”,抓之有理。对此,多维新闻已经在《高层关注两堂会审 新快报事件四方皆输》报道,熟悉大陆舆情的观察人士指出,在这起《新快报》事件中,当事方中联重科、湖南警方、《新快报》以及中国证监会,都难说身家清白,对各方对错有个客观认识,方能理性认知今天中国媒体、舆论、企业与公权力之间的关系。

有香港媒体分析称,湖南公安不顾一切舆论阻挡,大费周折跨省拘捕一名记者,究其背后皆因报警者中联重科背后的政治实力。该报道称,大陆媒体《经济观察报》2012年底曾报道,中联董事长詹纯新既是湖南省高级法院前院长詹顺初之子,同时又是湖南省委前第一副书记万达的女婿。此外,外界又盛传,中联副总裁孙昌军是湖南前省委书记杨正午的女婿。

作为“受害方”的《新快报》和陈永洲,在整个事件中也受到了来自舆论的怀疑和指责。陈永洲是否的确是收受过“黑钱”(在《新快报》23日晚的澄清中,认为陈永洲并无违反新闻道德的行为)?陈永洲的报道是否严谨客观,是否对中联重科进行过实际采访?《新快报》是否有“借助公权”、绑架舆论的嫌疑?以及其《请放人》的文章充斥着与事件本身严肃性质差距甚大的调侃和戏谑意味。

多维新闻在《舆论场:新快报再请放人》报道称,同时也有人祭出“法治湖南”的大旗,间接将坐在最高法一把手席位上的周强的梦魇招引而出。要知道,民运人士李旺阳之死至今不清不楚,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周强一直在打马虎眼。再加上唐慧案、曾成杰案,已然让“法治湖南”成了褒贬难定的既成说辞,周强不断承诺的提升司法公信力也随之接连受挫。

事实上,受挫的又岂止是法治和公信力?此事件漂洋过海后,便成了中国外部形象的标本。英国《卫报》的报道开篇即点明,“在政府继续打压新闻自由之际”,接着在文中也有再次强调,“中国的媒体绝大多数都由政府所有,且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标志性事件会成为中国当局打压新闻自由的论据。从这一点上来看,相关部门除了充分依托法治思维做好“判例”外,是不是也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反思“七不讲”中对新闻自由的限制是不是得当?


(王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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