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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奇莱案体现法治进步 只办贪官不改人治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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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4 11:18: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凯奇莱案的调查,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沈勇平
​​         由政法委牵头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凯奇莱案进行调查,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此前,最高院没有及时向政法委汇报工作,就擅自对凯奇莱作出了判决,有司法独立的倾向。政法委及时介入凯奇莱案,纠正了最高院的错误倾向,加强了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
        有人认为,最高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应该由全国人大成立调查组才对。这种人就是装外宾,假装不知道中国的司法受党的领导。党对司法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法委进行的。也就是说,虽然名义上最高院对全国人大负责,但实际上最高院由政法委领导,政法委有权对最高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还有人受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认为司法应该是独立的,政法委无权对最高院的判决作出评判。这种人说好听点,是受西方思想的影响,说难听点,就是受到了西方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的毒害。怪不得有关部门近期对宪法学教材进行了清查,其目的就是要清除西方法律思想对学生的毒害。
        我们要摒弃西方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要有四个自信,要牢固树立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要明白党是领导一切的,包括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在西方国家,判断法治是否完善,就看司法是否独立。但是在中国,判断法治是否进步,就看有没有加强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
        这次由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最高院的案件进行调查,体现了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也加强了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这就充分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最高院对联合调查组的工作进行了全力配合,并坚决拥护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这也体现了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是法治进步的表现。
        要加强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就要敢于对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亮剑,坚决不允许打着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旗号来削弱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唯有如此,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否则,就会沦为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司法独立,不受党的领导。
        司法独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头号大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领域长期被司法独立思想占领,毒害了一代又一代的学生。要加强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就要敢于跟司法独立思想作斗争,要肃清司法独立思想的流毒。司法独立思想,不仅会削弱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甚至还要否定党对司法的领导。所以,司法独立思想是绝对错误的,要坚决抵制和清除。
杨连宁:只办贪官不改人治怎么行?
“盖中国之积习,往往有可行之法,而绝无行法之人;有绝妙之言,而绝无践言之事”(副岛种臣语)。显然,正是这种言出法随、权随人变、法无定规的人治制度,使得反腐成了“守着粪坑打苍蝇”,反贪成了一把越刷越脏的马桶刷子。
为什么反贪能成为社会最大关注热点?因为“腐败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最大的社会贪污,最大的政治挑战”(刘亚洲语)。那么,腐败的根源何在呢?显而易见,根源就在干部训政、干部摄政的人治制度上。
以少数精英治理文盲大众的官僚制度,在中国源远流长。干部训政制度之下,小到科长,大到常委,假如谁上来都追求个人说了算,那么,权大法小、官贵民贱、权力调配一切资源的人治,就必然会取代法治。
网友曾说:“楼倒,能倒出贪官;桥塌,能塌出贪官;代表,能代出贪官;干爹,能干出贪官;二奶,能睡出贪官;撞车,能撞出贪官;抽烟,能抽出贪官,住房,能住出贪官;喝酒,能喝出贪官,微笑,能笑出贪官,日记,能写出贪官,小偷,能偷出贪官,怎么会查不出贪官呢?”
而朱镕基则说:“我这里准备了100口棺材,99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无非是个同归于尽。”“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镕基还是办了一点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毋庸讳言,如今官场里人满为患,如同一个塞满不洁之鸟的笼子。“一个国家的青年,争着去当公务员,这说明这个国家的腐败已严重透了”(梅德韦杰夫语)。一位前中纪委官员回忆说,中纪委刚成立的1980年代,反贪是端着枪满天空找鸟来打的——我所知当年打下江西的倪献策,安徽的黄璜等省部级官员的受贿数额,照今天的案底都够得上冤案——这位纪检官员说,打鸟打了20多年,如今闭着眼睛朝天上随便放一枪,都会掉下几只鸟来。
由此可见,零星的中枪,已经无力阻吓铺天盖地的乌鸦与麻雀啦!正因为如此,雷厉风行的反腐风暴,接二连三的贪官落马,乃至挑落了前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案,打翻了前军委副主席的徐才厚案,才成了全民围观的打虎大戏。
民国时代的国语课本上,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一个大瓶子里盛满了果子,人人有机会伸手进去抓。伸手进去是不会被捉的,抽不出手来才有麻烦——只有太贪太蠢,不愿与小朋友分享果实的孩子,一手进去抓个满把,手被撑大到超出了瓶颈才会抽不出手来——吃独食的孩子自己抽不出手来,能怪别人吗?
一部官员财产公开法案,拖延了25年仍未出台。官员财产不见阳光的这25年,恰恰是灰色收入从暗流涌动到汹涌澎湃的25年。我们常说制度不好,好人也会做坏事,好制度却能防止坏人做坏事。这也就是说,只办贪官,不改人治,只能一时缓解民怨,治标不治本。反贪之所以会成为一把越刷越脏的马桶刷子,就是因为体制上不冲水、不换水的原因。
1896年8月,李鸿章乘坐邮轮抵达纽约,开始了对美国的访问。当他见到两届美国总统格兰特的儿子家境贫寒时,大惑不解,当众感慨:“呜呼!我真不理解当官这么穷怎么可能?”没错,当年有“宰相合肥天下瘦”一说,说的是李家虽有数百万两白银家产,但也没说李鸿章是个大贪官吧?此例让我相信了,无论是对于贪贿行为的容忍度,还是对于贪贿行为的参与度,其实,历史上中国人一直都是领先世界的。
谁都知道,贪腐是我国集权与特权的干部训政制度的孪生物,是“官治、官有、官享”取代了“民治、民有、民享”的必然结果。干部训政的实质,是权力的自我合法化与自我合理化。什么叫权力的自我合法化、自我合理化?就是官员自我授权,自诩高明,自封正确,自我表扬地行使公共权力,也是“法无定规,言出法随,权随人变”。
“缺乏法治的权力”也即人治,作为中国人的“阿琉克斯之踵”,是我们泥足深陷贪腐的体制性根源。离开了法治取代人治的体制改革,反贪不就成了守着粪坑打苍蝇?不就沦为一把越刷越脏的马桶刷子吗?
叶利钦揭露过前苏共高官特权待遇的3大标志,也是他所说“权力无节制利己化”的标志:“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以享受一切——你进入了共产主义……就连我这个政治局候补委员这样的级别,都配有3个厨师、3个服务员、1个清洁女工,还有1个花匠”(叶利钦语)。
勃列日涅夫曾承认这些消费“靠工资谁也生活不了”,而国内不少官员承认的“工资总也不动,老婆总也不用,吃喝总有人请,烟酒总有人送”,更胜他一筹——你不难看出,源自前苏共更不输于前苏共的高官特权,在国内之所以更泛滥、更凶猛,在于官贵民贱、官肥民瘦在中国更有历史渊源,更有潜规则,也更有制度真空与体制袒护。
普京曾说:“不肯公开财产的官都是贪官。”俄罗斯的制度反腐,已经走到了立法禁止官员拥有国外账户与财产的程度。而国内呢,一部官员财产公开法案拖延了25年仍未出台,更别说禁止官员转移财产到海外了,你连动议还没听到吧?法治空白对于官员灰色收入的宽大无边,几乎到了隔岸观潮的程度。两千年的周期律早已反复证明,离开制度改革,只反贪官不改人治是没有出路的。
如今不要说“靠工资谁也生活不了”了,靠工资谁也不可能送子女出国留学吧?可许多高官子女不都留学了吗?靠工资谁也不可能拥有几处房产吧?可许多高官不都拥有几处房产吗?靠工资谁也不可能豪奢消费、穿戴名牌吧?但许多高官不都豪奢消费、穿戴名牌吗?显而易见,法律与制度网开一面,宽容甚至放纵了官员以权敛财,助推了官富民穷、官肥民瘦的大行其道。
有人估计,国内贪腐案的发案率,仅有贪腐率的1/100。仅以房子为例。以目前机关、事业单位与国企员工的名义收入,谁都买不起房子,然而“房叔、房婶、房姐”却层出不穷。如前所述,手里有三套、两套房子的,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与国企三位一体的食利者阶层吧?
久居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如今,全社会对于孝敬上司、送礼收礼已经见怪不怪了,对于卖官鬻爵、权钱交易、回扣分肥也已习以为常了;对于官员在职谋取学历文聘见怪不怪了,对于官二代满盆满钵赚钱也习以为常了;对于高官隐瞒转移财产见怪不怪了,对于贪腐越查越多,贪官越办越多也习以为常了,不是很可怕吗?
由此可见,只办贪官不改人治是没有出路的。革除干部训政的人治制度,推进法治改革,跳出“官治、官有、官享”的官僚制传统死穴,才是制度反腐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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