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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不可以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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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02:48: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9-2-5 02:56 编辑

西奈山人
一  基督徒能不能反抗
今天一位基督徒朋友私信问我这个问题,基督徒能不能反抗暴君恶政?我语音回答了一些,感觉这个问题挺有意思,因此写成文字。
多数人认为《圣经》中更明确地意思是不能反抗,因为无论多坏的君王,他们的权柄也是神赐予的。
即使加尔文等人引申《圣经》的经义,得出了基督徒在某些情况下反抗的合理性,但终究不如那句“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的简洁明确。
于是,基督徒得出了另一种思路,他们认为,上帝允许暴君暴政出现,自有其美意,比如用他们来历练基督徒的心性,哪怕被逼迫致死,也是神的美意,受逼迫的人会因此称义。
之所以有人认为不能反抗,理由就是一个——君权来自神授。
这一点,不光是基督教有经典依据,古代中国也是有的。古代中国说皇帝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皇帝发诏书叫“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强调的就是君权神授。
汉景帝的时候,黄生和辕固生就这个问题当朝辩论,黄生是道家人物,辕固生是儒家人物。
黄生就认为君权神授,无论皇帝多么操蛋也不能反抗他,反他就是反道,也就是反上帝。黄生打了个比方,他说: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
什么意思?帽子再破,也只能顶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只能穿在脚上,没有因为帽子破而在头上顶只新鞋的。为什么?上下之分,天道命定。
从这个原理出发,黄生认为商汤反桀,周武伐纣,不仅不是替天行道,反而是逆天贼子。
辕固生则认为,政权合法性不在于什么天道所命,而在于民心所向,商汤周武不是闲着没事反桀纣,而是响应天下百姓的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人人得而诛之。如孟子所说“未闻弑君,诛一独夫纣矣”。
为了打动汉景帝,辕固生还举了汉高祖刘邦造反的例子,说如果按你黄生所说,高祖岂不成了逆天贼子?“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
汉景帝喜欢道家学说,但在这一问面前含糊了,他说“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吃马肉即使不吃马肝也算是知道马肉的滋味了,搞学问别提汤武革命的合理性,算你是聪明人。
做为当今皇帝,他既想像黄生说的那样自己的位置是天命的,又不想推论得出自己的皇位是非法僭夺的。
基督徒遇到的正是与此类似的问题,即:如果在上的权柄是合神心意的,当然无条件服从,打死不反抗;否则,不反抗反倒是违背神意。这对基督徒来说是最可怕的情况。
问题的核心在于:在上的权柄是不是合神心意。
但是,如果有一套方法,既能免受逼迫试探,又能不违信仰,是不是更好呢?
其实这种方法早就有了,那就是英国人约翰-洛克提出的方案。
17世纪末,英国发生了一场论战争论这个问题。费尔迈爵士从《圣经》的经文中得出君权神授的定论,因此当时发生的“光荣革命”就是逆神贼子;而约翰-洛克针锋相对写作了《政府论》批驳费尔迈的论断,把君权神授论送进了棺材。
洛克通过对《圣经》的考察,运用逻辑雄辩地得出一个结论——旧约之后,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能证明自己的权力来自神命。
洛克说:如果国家权力是由“神的规定”指定给嗣子,而“依照那个神的规定”,谁是嗣子又无从知道,则一切世俗的统治权便都完了。
黄生所谓的道家天命说也是类似费尔迈的理由,只是更扯淡,因为费尔迈至少还有圣经谱系可以往下杜撰,而道家压根连意志神都不承认,谈什么天道授君权?
洛克认为,像大卫、所罗门那样的君王,是圣经明确记载的神授的君权,这个没有问题,问题是之后的君王到底是不是神命的嗣子呢?无从知晓!
因此,后世有权柄的就没有资格再拿神命说事,所谓“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句话,对旧约之后的人类社会已经失效,再拿它说事,非但不是虔敬,反倒成为了僭越,是不自知的渎神。
君权神授当然是最合理的,可惜旧约之后已经不再有任何人能够证明他的权力是神授的了,除非洪秀全那样的韭菜养殖大师。那么,在除去了君权神授的可能性之后,政权的合法性应该来自哪里呢?
辕固生其实说到了点子上——民心所向:“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洛克也认为排除了君权神授的可能性之后,掌权的合法性只能来自公民授予,因此他在《政府论》下篇中详细论证了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几大基本权利,以及拥有这些权利的人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组成政府,即分权、宪政,因而指导了数十年后的美国独立建国,以及美国的权力分立制度。
仔细揣摩一下洛克的理论,有三个特点:一是指出了“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句话在当代的谬误,埋葬了君权神授;二是继承十诫精神,提炼出人的天然神赋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三是沿袭教会传统,创制权力分立的架构。
这三个特点正是洛克区别于辕固生的地方。辕固生的民命=天命,其实就是民粹,因为古代中国的民命只能完全源于民众最原始的生存本能,而洛克的民权及宪政理论则源于对基督教义的提炼。
如果还有第四点,就是对本文标题的回答——基督徒能够反抗,也必须反抗。《政府论》上篇就是在阐明这么做的理由,即——权力的合法性要么像旧约列王那样有明确经典记载的神授获取,要么由公民选举获取,其它皆为逆神贼子,独夫纣矣。即使是后者,如果其执政戕害民权,人民仍然有权利、也有义务揭杆而起。
《政府论》诞生的时期,也正是英国“光荣革命”的时期,英国人民通过不流血的革命,进一步限制了国王的君权,因此许多人认为《政府论》就是为光荣革命辩护而写作的。
有些基督徒认为“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句话是泛指,即除了旧约明确记载的那些掌权者,还包括人间一切掌权者,否则没有神的允许,他们不可能掌权施威,因此都要服从。
这是典型的佛学理论。佛学认为不可嫉恨富贵者,因为他们的富贵是前生的福报;也不可怨恨逼迫者,因为你受的逼迫是前生的孽缘,逼迫你是帮你消业,只要你欢喜随缘,就有望死后晋级,弄好了一步登天。
基督徒当然不用这些佛学术语,但他们的不同术语基本上可以等价代换。前生福报=神所命;逼迫消业=神的安排;欢喜随缘=甘心承受;了生死=得救赎。大致如此。
也就是说主张不反抗的基督徒,其实是佛教徒,入了这个门只是因为无知而酿成的一场天大的误会而已。
二 保罗分明是在警告掌权者
《圣经》经文,“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其实后面还有: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与洛克辩论的费尔迈爵士就是持此信念,并且他还是从“亚当受神命”开始的论证。他的那本书叫《先祖论》。
洛克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指出如果国家权力是由“神的规定”指定给嗣子,而“依照那个神的规定”,谁是嗣子又无从知道,则一切世俗的统治权便都完了。
这一句话就把君权神授论整残了。也是在这一句话的前提下,洛克才展开了对“政府应该是什么样”的方案论证。
其实,即使不用洛克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方法,仅从使徒保罗这段话本身就能驳倒费尔迈的权力神授论。完整的经文是: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一、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这句话不多说了,就是它让许多基督徒有了当缩头乌龟的道义感;
二、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问题来了。掌权的是叫作恶的惧怕,不是叫行善的惧怕。这是使徒的话,那么你认为在使徒看来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对这个问题,基督徒毫无疑问有立场鲜明的回答吧。
“他(权力者)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谁配掌权?保罗的意思在此就更加明朗了。
三、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有了“他是神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这个前提,你们凭什么不顺服?再不顺服就是逆神了。‘
如何顺服?缴税纳粮。因为“他”是神的用人,组建的合法政府,如果你对这样的政府抗捐偷税,你就是真正的人民公敌了。
不仅仅要为这样惩恶扬善的政府纳粮缴税,基督徒还要凡事不亏欠人,彼此相爱。这是完全律法、获得真自由的正道。
由此可见,使徒保罗让基督徒顺服的是权力是有前提的,即它是神用人,而不是神的敌人;它是惩恶扬善的,而不是倒行逆施的。
《罗马书》是保罗写给基督徒看的,《政府论》也是写给基督徒们看的,只是当时的英国和欧洲几乎无人不是基督徒,洛克才没有特意强调而已。
其实,保罗的意思和洛克的合法政府论高度一致,只不过洛克在保罗的这些前提之下又进一步构架了具体的约束权力的方案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洛克时代的基督教早已不同于保罗时代的弱势,因此洛克在政府论中毫不避讳地提出,面对倒行逆施的权力,人类有权利揭竿而起。因为权力由公民赋予,而权利是神的赋予。
所以,保罗的这段话哪里是在教基督徒逆来顺受?这分明是使徒保罗借着对基督徒的训导而对掌权者的警告。
三 地上的事和天上的事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前两篇是从“地上的事”,即一般逻辑上讲了基督徒所谓顺服的失当,许多基督徒表示不服。因为用他们的术语来说,那是属世的、属气血的,不是属灵的,而“属灵的”是信仰中高层次的事,就是“天上”的事。
这在佛家也有一个术语,叫胜义谛,或者真谛。在哲学中叫形而上学。
保罗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属世与属灵,俗谛与真谛的关系,相当于如今的“模糊不清”与“那时的面对面”。
属灵、真谛、形而上学,都是人类坐井说天阔的产物,类似耶稣说的“天上的事”;属世、俗谛、逻辑,是人类理性和经验之内的东西,类似耶稣说的“地上的事”。
这关系到一个问题:地上的事与天上的事有什么关系?
比《政府论》稍早,洛克写过一本《人类理解论》,论证了人类理解能力的限度,启发了后世贝克莱的不可知论和休谟的怀疑论。
不可知论和怀疑论,是从人的生理能力有限推测出人的认知能力有限,也就是说人真的连“地上的事”都不可能全知,更甭说什么“天上的事”了。
洛克通过对人类理解能力的考察,确信了人类理性的有限,因此也确认了一种方法——经验主义。经验主义认为,人类唯一可信的是自己的感觉,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只能从自己的这些感觉出发,用实验的方法一点点积累观念,慢慢形成概念,再逐渐构成体系,而这就叫科学。
但是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地上的事与天上的事在本质层面是一样的,因为地上的事研究到极致,人类也仿佛能从中看到天上的影子。
比如,人类研究物质和物理,从粗浅的表面现象,研究到经典力学;再认识到时空、物质与能量的关系,即相对论;再研究到神鬼莫测的量子现象,得出意识影响观测的结论,终于从这些地上事中似乎看到了“天上的事”真切的影子。
前不久不幸去世的科学家张首晟对此有过发人深省的一场演讲。但是他如果真是自杀的,那么说明他这个基督徒,尽管思考如此之深,也仍然没能得救。
洛克、贝克莱、休谟等人的思路触动和启发了康德,促使他写了三大批判,确定了人的认识的形式和范畴,然后论证这些先天的形式和范畴只适用于现象界(地上的事、俗谛、属世),而不适用于超验的本体——自在之物(天上的事、真谛、属灵)。
康德认为对自在之物的认识不是人有限的认识能力所能达到的。所以得出结论,理论理性低于实践理性,科学知识应该让位给宗教信仰。
其实这仍然是洛克思路的延续。不过,许多基督徒未解其意,认为这些哲学家完全依赖人类的理智,而排斥了宗教信仰。事实不仅不是这样的,反而是他们才知道了什么是真谦卑和真信仰。
假谦卑和假信仰是背诵经典的口头禅,由于缺少经验主义方法,而把自己一生囿于“坐井说天阔”的玄谈之中,而洛克们则是,一方面从实际生活中使用造物者赋予的自身感觉和逻辑,去探索发现造物者不可思议的神奇,这是自然科学;另一方面凭借对造物者公义的坚信,而设计出《政府论》那样的政治哲学。这种知行合一是更高层次的敬拜。
反对基督徒有抗暴权利的,他们的理由是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包括施暴者的权力,而基督徒只需无限忍耐,只传福音即可,神会记念。
佛学中这个叫修忍辱,他们的理论是:世界是共业所现,所谓的业,是一切有情众生的意识形成的一种无形的力量。在业的作用下,才显现出这个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恚的红尘世界。
这个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不是终极的,在它之上之外,还有更美好的净土佛国,在那里的人们离苦得乐,不生不灭。
怎么去那里呢?消业。广传佛法,普渡众生。
那么人间社会事务呢?既然都是业力所现,它自有它的福报之源,贫苦受难的,富贵施威的,都不是凭白无故而来的,在业力上都有丝毫不差的积累,用圣经的话说,就是“他们当得的”。
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且有恩慈。意思是说大智慧的人逆来顺受,不仅不记恨,还要反过来爱那施暴者。
佛学的“修忍辱”则更进一步,不仅不把辱当辱,而且不记恨,更而且也不会反过来爱那施辱者。
以德报怨,不是已经很圣母了吗?难道“不爱也不恨”比这更牛掰的?
佛学认为是的,因为感受到屈辱,是一种业,而生起爱心,也是一种业。以德报怨貌似促进了人间河蟹,其实仍然是属世的俗谛,无助于消解属世的执着幻象,以德报怨并不比以毒攻毒或者以怨报德更高明。
真理如果是一潭静水,无论东风还是西风,对它都是扰乱。
佛学的最高境界是无善无恶,如《心经》所言,无智亦无得,因无所得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为了达到这个境界,有些佛徒要么远离世俗,闭关自修,这样就可以不对尘世造成恶的或善的滋扰,认为这就是最大程度的消业。这就是小乘佛教。
还有些佛徒发愿立志“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传佛法,渡众生,这就是大乘佛教。
他们对政治的共同态度是:一是那是业力共现的必然,二是掌权者自有其福报。因而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它爱咋的咋的,就像基督徒认为一切逃不过神的审判一样,佛教徒认为一切最终皆入无寂涅槃。
好了,讲到这里,擅长比较的读者能否看出,那些主张一心仰望天国,顶多传播福音而不问政治的基督徒,和佛教徒很像呢?
最后一个问题:本来互相鄙视的两伙人,怎么殊途同归了?问题出在哪里呢?
秩序。秩序观的混乱酿成了这场天大的误会。
基督教应该是什么秩序观?基督教是焦点透视,一切源自“起初,神创造天地。”一切终结于最后的审判。而这段时间中的一切,就是“地上的事”,必须要以神的公义为基础和前提。至于这段时间之外的事,就是所谓“天上的事”。
“天上的事”以什么为基础?人类不可能得知。就像文初的那句话: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佛学的秩序观则不然,它认为所谓的“起初”就是无明一念,最后的审判其实就是无寂涅槃。对这个时间段内的一切,有两种态度:一是看破放下,深知那只是业力作祟的幻象,仁者心动而已;二是告诉更多人这个道理,就是所谓的传佛法,渡众生。
我一再把那些不主张抗暴的基督徒称为佛系基督徒,就是因为这个。他们的理由和佛学不抗暴的理由实无二质,换了些术语罢了。
康德说,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这句话所指的正是地上的事和天上的事。
如何统一?“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先把地上的事干好吧,行公平正义永远在怜悯谦卑之前。不行公义的怜悯,是伪善;不行公义的谦卑,是表演。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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