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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赵薇采取纪律处分,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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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09:3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司深读




11月20日晚间,搜狐财经“公司深读”获悉,上交所对祥源文化、龙薇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黄有龙、赵薇等人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纪律处分决定书称,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孔德永, 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黄有龙、赵薇,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如下违规事项,包括:

一、龙薇传媒未审慎筹划收购事项、未充分提示终止风险,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二、龙薇传媒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筹资计划和安排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三、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四、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五、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16年12月,黄有龙、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大股东万家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龙薇传媒以30.6亿元受让万家文化19.14%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实控人。

2017年11月,证监会调查结果公布,龙薇传媒试图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撬动30亿元银行资金高杠杆收购一事曝光,黄有龙、赵薇及万家文化实控人等因涉嫌信批违规被处以罚款、市场禁入。

2018年4月,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的处罚结果: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受到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其中黄有龙、赵薇、孔德永5年内禁入证券市场;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均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警告及责令改正。

随后,担任港股上市公司顺龙控股董事会主席一职的黄有龙通过公告宣布,由于市场禁入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原因,辞任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今年8月7日,"公司深读"获悉,7月30日,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龙薇传媒)发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经理、执行董事一职亦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赵薇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

但工商信息显示,龙薇传媒股权尚未发生股权变更,赵薇仍持有公司95%股份。龙薇传媒注册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200万元,赵薇持股95%,孙丹持股5%。

今年3月底,“公司深读”曾赴香港调查赵薇、黄有龙夫妇的企业情况,获得的工商文件及其他公开资料显示,赵薇、黄有龙夫妇目前在香港合计有36家公司,多数成立于最近8年间。在两人创立的公司中,有35家合计注册资本仅16万港元左右。

在龙薇系公司中,由黄有龙担任董事或股东的公司为29家,由赵薇担任董事或股东的公司为7家,由关联人员担任董事或股东的公司为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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