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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克吹牛被控犯罪!罚2千万美元丢特斯拉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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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30 09:16: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程坦  微信公众号:锐见锐评

全球知名商界奇才、“科技怪人”、传奇“钢铁侠”,为人类科技进步事业和美国航天事业、财政税收做出巨大贡献的埃隆·马斯克同志,仅仅因为今年8月份一次吹牛逼行为,竟然遭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涉嫌证券欺诈的犯罪指控!

最新消息是,美国当地时间周六(9月29日),埃隆·马斯克同志与SEC达成认罪和解协议,同意45天内辞去特斯拉董事长一职,并支付2000万美元的罚款。该认罪和解协议因为需要法院批准,因此被法院挂在了网上。

SEC表示,今年8月,马斯克在推特上称考虑以每股420美元的价格将特斯拉私有化,且资金已落实到位,这一价格大幅高于当时特斯拉的股价,当天特斯拉股价上涨11%。但随后曝光的信息显示,资金其实并没有完全落实,马斯克本人知道交易尚有不确定性;之后马斯克宣布放弃私有化。这一行为误导了投资人,涉嫌证券欺诈。

虽然马斯克将辞去特斯拉董事长职务,但其仍然是公司首席执行官,这对公司的动作应该不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且由于董事长职务更多地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有助于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改善董事长上原本马斯克一言堂的局面。

鉴于美国有丰富的证券市场管理经验,说起来,中国与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以美国为榜样来制定的。中国的证监会就类似于美国SEC,并且中国的法律同样严惩证券欺诈行为。

不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在中国《刑法》里面就规定了好几种上市公司欺诈犯罪,包括: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2、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3、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5、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6、破产欺诈罪,7、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类似马斯克这样的吹牛逼行为,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本人及关系人有交易行为发生的,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没有交易和利益发生的,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可是,中国每天都有一些上市公司的老板在媒体上信口开河吹牛逼,然后根本不能兑现,一些特别恶劣的情形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和行政处罚,但还真没听说哪个上市公司老板因为吹牛逼受到犯罪指控。换句话说,在这方面,中国的法律形同虚设。可以讲,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是造成中国证券市场乱象丛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如果马斯克是一名中国人,其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这样集商业巨头和科技奇才于一生,对国家和人类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宝级”人物,相信绝对不会因为仅仅一句吹牛逼的话就受到犯罪指控,最终受到如此重罚。相反,如果任何人对马斯克有任何不满,其投诉不但中国证监会和任何法院不会受理,任何媒体也不敢发布其负面新闻;如果自媒体擅自发布相关批评与指控,不但删帖而且封号。这就是中美两种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巨大差异。

至于中美这种制度和文化上的差异孰优孰劣,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涉及中外比较,我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人社部刚刚发布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违反各种政治纪律的行为将受到最严厉的开除处分,其中第一条就是散布损害国家声誉言论的。显然,不管你是否事业单位的员工,身为中国人,今后是绝对不能说中国的坏话和不足了。不管你服不服、信不信,我相信中国绝对是全世界最幸福、最完美、最先进、最发达、最强大、最厉害、最最最好的国家——任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如果认为我是吹牛逼,小心你被开除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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