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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业良袁红冰:《关于郭文贵现象的辩论》立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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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1 01: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夏业良袁红冰:《关于郭文贵现象的辩论》立论错误
文贵是人,人是事实,事实有本体性。只要是事实或本体就没有不显象的。“山”显山象,“水”显水象,“人”显人象……客观世界的事实或事物都显象。只要说出了山或水,即指出了事物的“名”,不需附加“现象”,就揭示了它们已在显象啦,并且“象“业已显现了出来。可见山和水以及一切事物的“名”都直接显象。拒绝后缀再加现象。
事物的“名”就是象。
夏业良、袁红冰是“名”,只要说出了夏业良和袁红冰的“名”,他们的“象”便在“名”中。事物现的象包括先验的与经验的。如“形状、广延”是先验的,而“重量、颜色,气味、硬软”是经验的。不论先天的还是经验的在是“象”这一点上,二者无差别1。因而现象就是人的感觉能力所接受的,可由视觉视之,由听觉闻之,由嗅觉嗅之,由触觉触之。任何人指出任何人的姓名,或指出了任何事物的名,都同时揭示了它们的事实性,即它们的本质,也就是指示出它们是本体。这都属于感性接受性的内容。感性一旦受外物刺激斱必引发反应,而反应也就是接受到了。
接受到什么呢?
曰:被感性所接受到的是形状,重量、颜色、气味、软硬。因而现象就是因人的外感官受激而向人的经验能力表现出的各种性征,我们就称这些性征为现象。无论是袁红冰指出夏业良这个名,还是夏业良指出袁红兵这个名,所指出的“名”里都已包含了他们的象。名虽只是名,但被名包含的是事物的全部要素,构成事物的要素里亦包括事物的“象”。
人在说“山”说“水”时,所说虽只是它们的名,但因为说了名,也就揭示了事物的事实性或本体性,事物的事实性里就包含它的“象”。这样通过“名”的包含已把事物的“象”完整无遗地呈现出来了。干么还要在名后的后面缀上个“现象”呢?比如:夏、袁二先生《关于郭文贵现象的辩论》,这个题目已经毫无质疑的错了。理由是——郭文贵是一个名,名指出了一个事实,亦即本体,事实或本体天然包括了它们的所可现的象。为什么还要后缀上现象以补充呢?题目不通!至少犯了拖泥带水的毛病,犯了滥加修饰的错误。这类错误不只是某位,某些人,而是极为普遍。
如《美国之音》,文昭、陈破空、曹常青、胡平、周周侃、哲森深谈、小民之声,几乎所有有频道的人。从郭文贵曝料以来只文昭先生有一次讲了个“众多现象”是对的,其他所有用现象的语句全错。诸位朋友请别忘了:你们每有所言,都附及身份介绍,是对我们日常凡人具有指导的作用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中华文化日益都在遭受严重的毁坏,甚至像严家琪这样学术上望重的人,在讲王沪宁四种可能性时连说了四个现象,亦全是错的:
①凌驾于政治以上的现象,应改为凌驾于政治之上的行为;
②个人崇拜是反复出现的现象,应改为:个人崇拜总是反复出现。
③首脑崇拜现象是这种制度的一个常见现象,应删去崇拜下的“现象”
,面下面的这个“常见现象用的很准确。
④改变六四以后两极分化的的现象,应改为“两极分化的状况”。
说“郭文贵以来”或说“郭文贵曝料以来”,已是很完满的表义,为什么非要缀上个“现象”呢!——凡事实或本体都已现了象,不能再现一一次象!
因现象这个词含有一种模糊的家族性的意向,即: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物理现象、生物现象、化学现象、天文现象,地理现象、水文现象、精神现象、复杂现象、重复现象……等等。这是因“现象”一词先天地含有结构性意向。“现象“在结构性归类里被归属为某种模糊性家族性概念,即上面举出的这些定语成分,但现象自身不构成为可独立词项。
有一个人给了“现象”以严格而致密的定义:
“在对象对我们发生剌激时,对象在我们表象能力引起的结果叫感觉,通过感觉与对象发生关系的直观,是经验的直观。未被经验直观规定的对象是现象”。他说的这段话已很清楚而充分,理解了这句话也就理解了“现象”一词的应用为什么几乎都错。而下面这段话很抽象,可以不去管它,但若理解了它自己就更上了一层楼,有了更高的享受。
“在现象里与感觉相应的东西是现象的质材料,规定现象里杂多的质材料使它们能被按排在一定的关系里面的,是现象的形式。任何东西,只有从它里面感觉才能把它按排在一定的形式里,这不会是感觉。所以现象的质材料对我们都不是后天可能,它的形式必须是先天地在在我们的意识里,因此我们市以离开感觉单独来考察它的形式”。
一句话:我们在说出任何事物时,已说出了它的“现象”,不能在其后再补上现象。夏、袁都是教授,加上路德与王珉,四个人在构思时就没弄清辩论要干什么,双方不知要攻击对方的哪一方面,辩的结果不知胜负,又有什么意义?好象王沪宁那次辩论是讨论知先还是行先问题的,这个问题本身有明显的界河,胜负在辩论的问题中由自身确定了出来。
“现象”应用上的错误主要是在知识上只关注了知识的内容,没有关注知识的形式。因为只有有了语言才能形成知识,因而反映知识的载体是知识形成的先在条件。比如:嘴说的或手写的“山”或“水”是反映知识的外壳,地球上的山与水就只是实际的物质,即是被反映的知识内容。而我们在写作或言论时刦没有特意地去区分任何“名”既是内容或实际,也是反映知识内容的形式。在说出山与水的同时已把内容与形式同时给出了,却没意识到已把知识内容同时给出。就不自觉地要在内容后再补充上形式。以上是就“现象”一词的错用作的说明。
但夏、袁二先生的辩论还有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即袁先生就不知根本不存在英雄人格这个立论,也不存在“小政客”这个说法。这是他从贵阳出来时已受到朋友们广泛批评的,问题出在袁先生只忙着应用知识,不知培育知识,袁是位为功利而知识的活动者,不是为知识而知识的无为而为者。我还会说下去。
我声明我不是你们的敌对者:你们的辩论是为学术而学术,当然我是响应你们为学术而学术的行为:请笑纳,明天要说:袁红冰先生可以评价郭文贵是英雄人物,但不可有“英雄人格论”。
二是海外民运里就没有一人身处政坛,不身处政坛哪来的政客?无论是大政客还是小政客,请袁先生牢记:无不能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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