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美国经商越来越难了呢?有一部分责任要归咎于过分复杂的法律体系。最好的例证当属于2010年7月生效的长达848页的《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也被称为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这项法案要求的内容包括,监管机构需要制定243条法规制度,开展67项研究,并发布22种周期性报告。复杂程度能与多德•弗兰克法案媲美的是长达906页《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Patient Protection and Affordable Care Act)。目前,这两项法案都处于制定与之配套的数千页的监管规则的阶段。即便不反对加强金融监管或全民医疗保健制度的人士也会认同,如此繁琐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以至于当事人完全不具备通读相关法案的时间和意愿。
不管美国国家机构退化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杰出人士已经开始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去年,哈佛商学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在对本校校友进行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后发布了一份报告。波特向校友们提出的问题包括下面这道:你认为美国在哪一方面落到了其他国家身后?调查结果显示,美国滞后的前三大领域分别是:政治体系的效能、基础教育体系以及复杂的会计准则。此外,规章制度排名第六位,法律体系的效能排名第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