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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中国公布修宪竟已足足推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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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7 13:3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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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中国官方新华社全文公布了中共中央向中国全国人大提出的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而建议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26日”,说明足足推迟了一个月才公布修宪建议。

  修宪建议全文4,000多字,总计21条,引起海内外密切关注的当属第十四条: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舆论普遍认为,这意味着中共领导人习近平在2023年完成第二个任期,极有可能继续担任国家主席,至少执政到2028年,甚至有长期执政的可能。
  根据新华社此前报道,修宪建议是在1月18日至19日举行的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的。而在2月24日,新华社又公布十九届三中全会将于2月26日至28日召开。

  一时间,一些分析人士表示,“为什么在二中全会上没有提出建议?当时,我们猜测,可能因为体制内没有通过;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之间可能又发生了一些事情……”他们认为,“如果是1月19日的二中全会就通过的话,应该在当时就与公报一起发表,但当时只有很抽象地提到要修宪。”“很显然这项提议是二中全会时没达成共识、出现分岐,会议结束后又单个要求中央委员表态,才会在1月26日完成这份文件。”

  以上这些分析充满阴谋论,都不符合事实,经不起推敲。新华社1月19日公布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已经提到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因此,并不存在所谓“二中全会上没有提出建议”“体制内没有通过”“没达成共识、出现分岐”等问题。“会议结束后又单个要求中央委员表态,才会在1月26日完成这份文件”也是错误解读。从落款日期来看,正确的解读应该是,修宪建议在二中全会通过七天后,中共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这很正常。

  全国人大收到修宪建议后迅速照办。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报道,1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作修宪建议的说明。30日,宪法修正案草案获全票通过,决定提请将于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此举“圆满完成了党中央交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即将卸任的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讲话中说。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自改革开放以后,中共逐渐走向透明化,中共中央全会通过的文件,一般都在会议闭幕后不久即全文公布,如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闭幕仅三天就全文公布了。

  但这次修宪建议与中共党内文件不同,不仅仅是中共内部事务,还需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从尊重全国人大之权威的角度来看,在宪法修正案草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之前,不太适宜全文公布修宪建议。

  另外,中共推迟一个月全文公布修宪建议,还有一个很现实的原因。1月28日至31日,也就是在全国人大准备宪法修正案草案期间,习近平等中共七常委和传即将出任国家副主席的王岐山,先后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习王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之前,公布修宪取消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也有可能对选举造成一些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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