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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宪政闹剧为何加速了大清国的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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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6 01: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熊飞骏
******载沣弱智,僵尸还魂,一枕黄粱,三年土崩!
清末的宪政改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良心英雄光绪皇帝和康梁等知识精英主导的戊戌变法;
第二阶段是以慈禧、载沣为首的满族权贵后代在危机压力下被迫进行的换汤不换药式行政改组和人事调整;打着宪政招牌从事反宪政勾当的自欺欺人把戏。
首先问两个问题:
一、如果慈禧太后集团不把有望使中国在短期赶超日本并继而执掌世界文明牛耳的戊戌变法扼杀在血泊之中,把戊戌六君子等对国家民族有着强烈责任心的真爱国志士送上断头台,大清国会覆亡吗?
二、“义和团乱华”之后如果慈禧、载沣集团悬崖勒马勇于告别专制真心实意拥抱宪政,而不是借宪政之名行反宪政之实,大清国会出人意料忽喇喇似大厦倾吗?
大英帝国、日本明治天皇和台湾国民党的华丽转身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戊戌变法各位懂的,无需我在此赘述。
下面主要回顾一下慈禧、载沣集团如何打着宪政旗号玩大倒退,从事反宪政的加强专制集权勾当。
二十世纪一0年代的清末宪政改革的实质就是大清国的弱智权贵打着宪政标帜,从事加强大领导特权和中央集权的行政机构改组和人事大调整。
宪政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限制官权开放民权保障人权;加强地方自治权力;释放民间活动和强化地方责任心。
可慈禧、载沣集团主导的清末宪政改革却反其道而行之,改革的大方向居然是:加强满族权贵家族后代的军政垄断权力,削弱地方权力,加强愚民和禁言措施。
下面从军事、行政、财政三方面来说事:
十九世纪后半期大清国的军事指挥系统混乱,这也是甲午中日战争中国出乎意料惨败的主要原因之一。现代化军事改革统一全国军令自然成为当务之急。
对于一个有志实施现代化的国家来说,统一军令是必要的。问题是大清国满族权贵家族借统一军令之名,实行满族权贵垄断全国军事力量之实。
在太平天国那次翻天覆地的大变乱中,大清国能够绝处逢生,主要是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为首的汉人精英组织统御的汉人民兵武装忠勇奋战的结果。大清国享受高薪的正规军——八旗兵除了屡战屡败外唯一的本事就是抢劫扰民,把安分守己的平民百姓逼到叛乱的太平军那一边。
太平天国暴乱被有效镇压以后,先前没有军权的汉人官僚掌握着强大的军事力量。
同治、光绪时期大清国的实际国家元首慈禧太后虽然腐败得有点过份,但昏庸还没超越底线。
那拉兰儿明智默认了汉族的治世能臣掌握帝国大部分军权这一既成事实,没有马上玩过河拆桥剥夺汉人军权的弱智把戏,转而采用笼络重用汉族军政精英来为自家的政权服务,使这些汉人军政精英的私人利益和王朝利益尽可能保持一致,保大清就是维护自家的特权地位和既得利益。
到了二十世纪一0年代,慈禧太后因为年迈脑衰,昏庸也与时俱进,以醇亲王载沣为首的弱智满族权贵的话也就越听越顺耳;对汉人军政精英重要性的认识也时过境迁。
于是慈禧太后在恍恍忽忽中充当了载沣等弱智满族权贵家族的橡皮图章。
载沣集团得以在大清国军事改革中塞进自己的私货:剥夺汉人的军事力量,把全国的军事力量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满族权贵家族手中。
当时大清国最大的两支新式军事力量都在汉族地方大员之手,一是直隶总督袁世凯统御的北洋六镇新建陆军;一是湖广总督张之洞主持训练的“自强军”。
载沣集团在军事改革名义下设立陆军部,统一指挥全国的军事力量。
陆军部长是极端憎恶敌视汉人的满族权贵铁良;两名副部长也来自满族权贵家族。
陆军部成立后,立即合并了袁世凯统领的北洋军战斗力最强的四个镇,只给袁世凯留下战斗力较弱的两个镇。
在这一成就鼓舞下,载沣集团加速推行把全国军队控制在满族权贵家族之手的政策。
满族弱智权贵认为“自已人”控制军队才是最安全的?他们忘记了太平天国变乱中是汉人民兵武装拯救了大清国的生命,由“自己人”组成的八旗军多数情况下则是在趁混水摸鱼帮倒忙。
在满族权贵家族垄断军队的政策指引下,1907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和直隶总袁世凯被调往中央政府任军机大臣。军机大臣职位理论上要高于总督,但他们的“提升”意味着不再能直接统兵。两位统御着大清国最强大军事力量的汉人大员,就这样被明升暗降剥夺了全部军权。
1909年1月,新近担任大清国中央政府实质元首的栽沣把袁世凯以“足疾”为名赶出中央政府;那一年岁末张之洞也寿终正寝。载沣委任自家的两个兄弟分别主管陆军和海军,把大清国的军队变成了自己的“私家军”。
1910年,北洋军队全部六个镇被置于陆军部的直接统驭之下,也就是置于满族权贵家族的直接统领之下。
大清国的全部军事力量在丧失半个世纪以后,自此又回到了满族权贵家族后代手中。
因为坚信“有兵在”能扑灭一切反抗,栽沣信心满满不再有任何危机感,因而也感受不到任何变革的压力,自然而然沿着弱智+疯狂轨道,打着宪政改革标帜玩起拓展特权强化集权的大倒退来。
为了确保军队的忠诚可靠,载沣集团开始超越国家财力给军官加薪。
问题是“统一强化军权”和“加薪”的军队就一定忠诚可靠吗?
武昌起义已经给出了答案!
不是汉族人民,而是满族权贵统驭的“高薪军”打响了辛亥革命的第一枪!
接下来是财政领域的宪政改革:
半个世纪前为了镇压太平天国暴乱,大清国中央政府在被迫下放军权的同时,为了鼓励地方筹措军饷的积极性,也被迫下放部分财权。各省督抚拥有自行筹款和自主开支所筹款项的有限财政权力。
既然是宪政改革,地方政府就应该拥有在辖区内征收非中央政府权限内的税收和支出税款的自主权力。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就是依据宪法征收国税并支出国家财政收入。
宪政国家中央地方分税政策与当今中国现行的“地税”和“国税”制完全不是一回事。宪政国家的地税与 国税绝大多数不能重复征收,征收地税者多数不用交国税。中央和地方征税权限的划分由宪法规定,双方都不能越权征税,否则司法问罪。如关税由国家征收,地方政府不能染指,就算海关所在地某省也一样无权征收关锐。
大清国一旦实行宪政改革,地方先前拥有的财政自主权不但要多数予以认同,还应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的败政权力。
可载沣集团在宪政名义下主导的财政改革却是大幅削减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并逐步把全部财权收归中央政府。
在一个良性运转的政府内,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权大责任相对也大。先前地方政府拥有大部分财政自主权时,自然会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否则地方政府首脑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中央政府收回了地方的财政自主权,地方官就没有多少财政责任了,谁也不会再想什么“增收节支”。既然钱多钱少都归中央政府,那么就要尽可能“少收多支”,尽可能向中央政府“少报税额多要钱”!
1910年,主管国家财政的度支部要求各省上报1911年度的财政预算。度支部依此制定的全国预算表财政收入只有2亿9千6百万两;财政支出却高达3亿7千6百万两;赤字高达财政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更要命的是,多数汉人地方官自此对中央政府离心离德,人人唯恐天下不乱,满族权贵家族把持的中央政府成了顾影自怜的孤家寡人。
再接下来说行政领域的宪政改革:
既然以宪政名义,预备立宪和责任内阁这两个宪政要件是不可避免的,否则连“羊头”也没有“狗肉”还怎么卖出去?
大清国在太平天国后半个世纪政出多门职能重叠政令混乱,宪政改革必然要理顺各部门和中央地方的行政职能。
大清国因此设立11个中央政府职能部门,把传统的六部、总理衙门、军机处的职能归并到新设立的11个部中。
满族权贵家族再次耍起了有害无益的小聪明(智慧有益无害,聪明益害参半,小聪明有害无益),充分利用行政职能整合理顺之机剥夺汉人权力,把行政大权垄断到满族权贵家族之手。
大清老满族权贵家族们征服中国后,为了笼络汉族上层精英,各级各部政权都给汉人腾出“半壁江山”,实行满汉双治政策。中央六部设两个部长,满汉各一,以保持名义上的满汉平等。
这种“双部长”政策虽然有效平息了汉人的不满情绪,但却极大影响了行政效率,职责不清人浮于事,“好事”争权“乱事”推诿扯皮无处不在,越到帝国后期情况越严重。
为了精简机构和理顺行政责权关系,中央政府新设立的11个部只能有一名部长。
宪政改革的要素是“民族平等”。既然搞宪政就要落实这一“平等”,各民族根据人口比例分享政府权力。
汉族人口是满族的40倍!按人口比例分配代表和官职,绝大多数政府要员自然应该由汉人担当。中央政府新设立的11个部的部长,汉人至少得占用10个,满人至多只能占一个。
载沣集团在行政领域推行的宪政改革结果是:11个部长满人7个,蒙古人1个(自认是满人),汉人4个。
满族统治集团大大加强了专制权力,汉人则在原来的基础上大大后退了!
宪政改革表现在行政人事领域居然出现了大倒退?
载沣集团在大清国责任内阁的人员分配上则玩得更绝?
1911年5月,大清国中央政府应汉人的强烈吁请成立“责任内阁”。总数13名内阁大臣中,满族占了8名,其中5人是皇族;汉人只有4人。
载沣在为满贵老革命后裔争取到全部军权后,又全面控制了大清国的行政。
…………
大清国的预备立宪内容庞杂,这里只列举1908年载沣集团公布的“宪法大纲”关于皇帝的无限权力,就可知道满族权贵家族后裔的宪政改革是什么狗屁玩艺。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
大纲规定皇帝特权几乎没有限制;皇帝被赋予如下巨大权力:
1、召集开闭停展和解散议院之权;
2、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经诏命批准颁布者,不得见诸实行;
3、“宪法大纲”无内阁组织章程,设官制禄,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议院不得干预;
4、司法之权操之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
5、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君上调集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
6、宣战讲和制定条约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表决;
7、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命限制臣民之自由。
…………
按照“宪法大纲”的指示,未来的议院只不过是皇帝的秘书咨询机构,相当于旧时的“翰林院”,与君主专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宪法大纲”说什么未来的大清国宪法是以日本宪法为蓝本。日本宪法关于日本天皇的权力也是很大的。但大清权贵有意隐瞒了这样一个事实:日本天皇的宪法权力从来都只是理论上的,天皇本人几乎从不行驶这一权力,因为日本天皇基本已经习惯了历史上“虚君”这一职位,皇族对政治严重缺乏热情。明治天皇在整个任期内出席内阁会议时基本不说话;二战期间的昭和天皇终其全部政治生涯只说过两句话:一次是日军决定偷袭珍珠港对美开战时,天皇问“难道非得开战不可吗?还有没有和平的路可走?”;另一次就是决定日本接受盟军的“波茨坦公告”宣布日本投降结束二战,此举避免了日本的毁灭。
弱智到如此程度的“宪法大纲”当然无法起到继续愚弄忽悠民众的作用,三年不到大清国就迎来平民大革命风暴,近三百年铁统江山一夜间倒下了。
当时对“宪法大纲”表示热烈欢迎的唯一集团是孙中山革命党。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反政府组织,在策划组织了五次反政府武装暴动惨遭失败之后政治影响江河日下,正在加速被边缘化,眼看就要退出中国政治舞台被民众遗忘。是满族权贵家族炮制的“宪法大纲”给他们打了一剂强心针,失望的中国精英们又想起正在美国中餐馆洗盘子的孙中山大名来。
辛亥革命爆发后,为了平息革命风暴重新赢得民心,大清国老革命后裔于1911年11月匆匆颁布人们期望已久的宪法重要信条“十九条”:
1、宪法由咨政院(议院前身)起草,由皇帝颁布,修改宪法权力属于国会,皇帝不得干预;
2、总理由国会选出,由皇帝任命,皇族不能担任总理。当总理受到国会弹劾时,他可以或者解散国会,或者提出内阁总辞职;
3、皇帝有直接指挥陆、海军的权力,但如无国会批准,他不能利用海军或陆军来解决国内争端;
4、非经国会批准,不得缔结条约。如果在国会休会期间议和或宣战,这个行动须提交下届国会批准。
…………
各位对照一下“十九条”和三年前颁布的“宪法大纲”,内容相差何等悬殊!
如果三年前颁布的是“十九条”而不是“宪法大纲”,革命党还有机会玩武昌起义和随后的一系列大暴动吗?
可惜“十九条”来得太晚,不可能阻止大革命的步划和大清国的倒台。当自以为聪明绝顶的满贵老革命后代发现新世纪的中国人民不是那么好愚弄时,“狼来了”的故事重演,人民不再相信他们了,哪怕此时说真话也一样没人相信。帝国奔马已经跌下悬崖,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止“自由落体”的冲击力。
…………
宪政的另一要素是“保障民权”和“言论自由”,允许国民用和平手段自由表达政治诉求,自由批评官员和政府。
载沣则只会打着宪政“富国强兵”的幌子玩“禁言”勾当,命令平民尤其是学生不得妄谈国事议论时政,否则严惩不贷。
于是人民和学生绝望心死了,不再对政府官员说三道四了;代之而起的是“行动队”力量空间加强了,小民纷纷加入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玩暴力和暗杀,让统治者朝不保夕人人自危。栽沣上台才三年功夫,分散的暴力暗杀终于汇合成排山倒海改朝换代的平民大革命。
大清国就这样被弱智的载沣集团玩完了。
载沣确然有太多的小聪明,短短三年时期就把自家的王朝消灭!
如果大清国不扼杀戊戌变法;如果大清国在犯下巨大错误丧失最好历史机遇后仍能悬崖勒马,真心实意从事宪政变革,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借宪政改革名义玩大倒退拓展特权强化专制,孙中山的革命党就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玩什么辛亥革命!孙大炮的晚年注定要在纽约街头没完没了地洗盘子。
可惜历史没有那么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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