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46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加国移民部:持旅游签证赴加产子等于造假 禁止入境5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05:4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报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日前针对有“双非婴”(父母既非加拿大公民,又非永久居民的新生儿)父母申请婴儿护照时被质疑父母赴加的签证造假,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当地时间10月16日回应指出,任何人都应在申请签证时诚实说明赴加的目的,如果怀孕妇女在申请时说谎,则其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最严重将被禁入境,时间长达5年。



资料图:护照签发处。 李林 摄 关

移民部长赫森(Ahmed Hussen)上周在温哥华时,重申自由党政府虽然无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的计划,但不会容忍钻制度漏洞的行为。移民部16日的回应与从前只强调《入籍法》不会改变现状不同,对生育旅游明显态度较为强硬,特别强调怀孕妇女不能在赴加目的上造假,否则会视同申请造假(misrepresentation),且会被禁入境长达5年。

移民部发言人圣约翰(Faith St. John)指出,根据护照申请规定,所有儿童护照申请时提交有关的父母身份证件,均需要经过确认,以及进行保安检查,确认父母身份及国籍并无造假。

她强调,任何人在申请短期在加拿大居留时,均应该诚实说明赴加拿大的目的,如果对移民部提供假的信息或是假的文件,就视同移民造假,将有严重后果。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9 00:10 , Processed in 0.04036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