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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为中国人权辩护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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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09: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lyyj 于 2017-4-20 09:36 编辑

在中加两国外长举行的记者会上,来自加拿大旧事网站的记者IPolitics向加拿大外长提问,指责中国人权状况,她谈到了香港“失踪”的书店老板和因涉嫌窃取中国秘密而被起诉的加拿大公民凯文·高(Kevin Garratt),并提问加拿大将如何推动中国人权发展。
王毅部长主动出击掷地有声:这个问题涉及中国,我做出回应,随即王毅部长在现场针对这名记者进行了反击,指加拿大旧事网站的记者IPolitics对中国充满了偏见。
“你的提问充满了对中国的偏见和所谓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傲慢,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你了解中国吗?你去过中国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把六亿以上的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人均八千美元的一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不能够很好的保护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的宪法当中吗?我要告诉你最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不是你而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中国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再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中国欢迎一切善意的建议,但是我们拒绝任何无端的指责。”
今年3月11日,美方代表基斯·哈珀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代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丹麦、芬兰、德国、冰岛、爱尔兰、日本、挪威、荷兰、瑞典等12个国家发表联合声明,对中国“继续恶化的人权纪录感到担忧”,尤其是“逮捕和监禁人权活动人士、公民社会领袖和律师”。声明称,这些行动“违背了中国的法律,也违背了中国的国际承诺”。哈珀发表上述声明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年度主题讲话,重申他在上个月表达的对中国自2015年7月以来逮捕多名律师和活动人士的关切。
人权这些年成了一个不再神秘不再敏感的话题,无论是谁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来解释一番。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并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人权,也没有充分享受过真正的人权!我们经常见到官员在电视上大谈人权,网民们也为人权争论不休,特别是大大小小的官员老是提醒囯人:西方利用人权干涉我国内政,我们应该提高警惕、明辩是非。
西方为什么老拿中国人权做文章甚至说三道四干涉内政?甚至有人认为是西方人吃饱了撑的!按说中国是一个人权大国,先后签署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等等等,国人要么不清楚条约内容,要么是记不住有哪些人权保障。
前些年,说中国人权比美国好5倍的李肇星外长退休后被聘为北大教授,对北大学生发表过一场激情燃烧的演讲,演讲中,李肇星外长特别阐述了这个常常被西方拿来做文章的中囯人权问题。李肇星认为:人权就是生存权!原来人权如此简单,是国人不太了解人权,还是西方把人权问题搞得太复杂了。
“我挨过饿,知道什么是人权”李肇星说,挨饿的经历,使自己更加懂得人权的意义,他说和外国人辩论时,人权话题屡屡出现,他便说“我挨饿过,我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饿过吗?”这么朴实精炼的一句话,几乎让所有的外国人瞠目结舌!外长大人把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用一句很通俗的话就解释完了:人权就是吃饱饭!试想想:如果连饭都不让你吃饱,生存权都谈不上,哪还有什么人权?
也许人们会有些疑惑,人权并非单纯吃饱饭那么简单吧,也并不是只有挨过饿才更懂得什么人权吧!人权包含的内容应该很丰富,不仅是物质上的需求、肉体上的需求,还有精神上的需求。就象我们倡导的和谐社会,“和谐”二字,拆开来说,就是不仅人人有饭吃,还要人人可以说话。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基本权利,不是靠某个人或某个集团施舍和恩赐的东西!
我国经济世界第二,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却排在百名之外。不是我们没钱,而是花不完的钱,这些钱一部分送给了国外,一部分被贪官瓜分了。对外我们是如此的强大,对内老百姓自己知道,刚刚丧命的雷洋就是对人权最好的诠释。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很幸福,那是因为不知道国外的制度、福利、权利和普通人的生活,自我感觉良好!这就是活在梦里的中国人。
1993年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表达了这种信念:“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有效性是毫无疑问的”,“所有人权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固然,民族特性与地域特征的意义,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都需要考虑,但是各个国家,不论其政治、经济文化体系如何,都有义务促进和保护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世界人权宣言》更是宣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宣称:“每一缔约国承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同样宣称:“本公约缔约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等任何区别。”
国际人权法更强调人权承载的主体只要符合人的自然属性,即只要是“人”,就应该毫无差别地享有充分的人权,不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人权标准都是一致的,任何狡辩和伪善都只会损害基本的人权。  
如今中国政府已把保障人权写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纲要,更将保护和发展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列为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然而要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必须对人权状况有一个客观、具体、准确的认识和评估,也应该好好反思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各种人权问题。
英国学者戴雪说过一句寓意深远的话:“不是宪法赋予个人权利与自由,而是个人权利产生宪法。”是啊,真正的法不是刻在大理石或纪念碑上,而是栖息于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细节中。唯一让制度和政党具有“合法”性的,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福祉,是来自个体的信任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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