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eNewsTree.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460|回复: 1

台军35岁少校与46岁女上司发生婚外情 被孕妻捉奸在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12 19: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外网



海外网4月13日电,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台军一名35岁尤姓已婚少校与46岁的吴姓女长官发生婚外情,被怀孕5月的妻子发现,更在尤男外婆家捉奸在床。

报道称,尤男当时不愿离婚,同意签下协议书赔偿妻子100万元(新台币),违约则赔400万元(新台币)。但尤男后来反悔,提告时表示当时是因惊慌失措才签字,向法庭申请协议无效。法院近日宣判尤男败诉。

去年7月,尤妻怀疑丈夫有外遇,便找私家侦探跟踪,发现尤男深夜带46岁吴姓女长官回外婆家。尤妻立即与母亲及妹妹前往捉奸,到场时赫然发现尤男全身赤裸,吴女仅穿睡衣共处一室,私家侦探在现场带走相关证物。

3人其后在警局谈判,最初尤妻要求离婚,但遭尤拒绝,经过数小时磋商,双方签下协议书,尤同意赔偿妻子100万元,吴女也签字保证。

另外,尤妻要求尤每月仅能留5000元(新台币)薪水自用,其他一概上缴,未经同意不得接近孩子,房产也归她所有。

吴姓女长官其后反悔,并主动向自己丈夫自首外遇一事,结果遭丈夫提告;而尤妻见吴女反悔,也跟着提告;而尤男反悔,则向法院提告要求判决协议无效,理据为,当时他是惊慌失措、没有经验、被迫急着做出决定,请求判决撤销协议。至于赔偿,他愿意改赔30万元(新台币)。

尤妻指出,谈判期间丈夫没有被限制行动,身为军官且在派出所内,根本无人能够胁迫他签协议书。

法官根据私家证探的证供,认定尤被捉奸时并无惊慌,而签协议书时是由律师协调下进行磋商处理,不同意提告人指自己陷于急迫,或因轻率、无经验而签字,因此驳回尤男申请。 据悉,尤男目前已离开军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3 00: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的束缚世界上都如此,看来中国的3-7-4妾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消息树

GMT-8, 2024-4-18 16:45 , Processed in 0.05183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