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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在家坐牢”,究竟嘲弄了谁家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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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4 06:30: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江南一燕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2009年江门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然而林崇中从宣判的那天起1天牢也没坐,直到1年多以后才被关进监狱。经查,林崇中用金钱贿赂了时任河源市看守所所长的刘某某、指导员徐某某以及法医。由法医替林崇中出具虚假的体检报告,再由河源市看守所出具允许林崇中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申请交到河源市中院,河源市中院据此宣判。(2011-08-08《上海法治报》)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中国缺的不是法律,而是缺的法律的尊严;百姓不是不相信法律,而是不相信双重标准的法律。
    江门市原副市长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而获刑10年,买通看守所的所长、指导员、以及法医,通过几个人一系列的权钱交易和运作,一份由河源市看守所出具的允许林崇中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申请交由河源市中院,河源市中院据此宣判,轻而易举地免去了腐败官员的牢狱之灾。10年徒刑头1年竟然没入狱!这不是司法腐败,还是什么呢……?!
    所谓双重标准的法律,放眼看看全国有多少案例——如湖北红安县国土局原局长王秉锋因腐败被判刑3年缓刑3年,每月还在国土局领取工资;
    浙江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因受贿罪判刑3年,不上班照领6年工资!
    湖北省天门市市长张二江,与百名女子有染,贪污腐化,生活堕落,居然能够先后获得两次减刑;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在刑责生效期间打着 “保外就医”的幌子竟然隔三差五与好友一起夜夜笙歌,甚至在牢里也不穿囚衣不吃囚饭,享有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特权!
    成都贪官、原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在狱中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前不久,郑州市未来路派出所民警聂云峰,他因犯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于2009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今仍在服刑期间,一个服刑民警竟然还能在派出所正常上班,并参与办案!
    曾经权倾一方的当地官员,一旦受贿罪而获刑,却利用手中权力的余温,肆无忌惮地大搞权钱交叉易,利用“保外就医”、减刑或假释,以逃避法律对他们的严惩!他们在牢里,不吃牢饭,不穿牢衣。
    饱受民间老百姓诟病的——死缓、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在家坐牢等等,是屡见不鲜。有的服刑贪官出狱后居然还有人送上坐牢补偿费;更多的则是利用各种借口,以金钱和关系打通各个渠道,能不进监狱的就尽量不进,能少坐几年监的就尽量少坐。中国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然而上访的三名江苏老百姓,却因未购买一元钱公交车票为由,而被公安强制劳动教养1年。更不要说违法乱纪的公安跨省追捕!
    如此“司法公正”早已将法律的尊严、司法的公信力破坏殆尽!我们不禁要问一声;全国还有多少贪官污吏,正在服“虚刑”、贪官“在家坐牢”,究竟嘲弄了谁家的司法公正?或者套用一句流行的官话:“至于你信不信,由你,我反正是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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