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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契加子女名 恐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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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06:2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新闻网编译



一名读者询问,她父亲去年过世,母亲想把她的名字加入房契,以避免遗嘱验证。她想知道是否需要变更产权或房契?这样做有负面效应吗?
专栏作家丽兹.威斯顿(Liz Weston)劝告这名读者,在更动房子文件之前,先找一名遗产规画律师咨询,因为母亲省下遗嘱验证费的心意,可能导致更大笔开销。

例如,把女儿登记为共同屋主,可能意味放弃税务优惠。如果母亲死后把房子留给女儿,女儿就不会因房子在母亲生前增值而欠税。

但是把女儿列入产权,等于把一半房子送给她。即使妈妈过世,女儿仍可能因房屋增值而欠税。若母亲仍想省下遗嘱验证费但同时保住税务优惠,她可能需要立一份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如果女儿成为共同屋主后去世或被告,可能会有其他后遗症,所以获得良好法律建议才采取行动很重要。

如果子女的财务稳定,而且是独生子女,与父母共有房子也许合理,因为不需经过遗嘱验证就能拥有房子。但是多数地产经纪和理财顾问,反对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房子。

这种做法有多项顾虑。如果还有其他子女,父母也许会要求在他们过世后,出售房子所得让所有子女平分。但是拥有产权的子女不需遵照父母遗愿,因为父母一过世,房子马上属于还健在的屋主。其他子女可能永远都拿不到父母希望他们获得的钱。

如果成为共同屋主的子女财务不稳,与父母共同拥有房子也可造成问题。例如,子女宣告破产或欠税,债权人来讨债,父母可能失去房子。如果子女没有医疗保险而住院,也可能发生相同情况。父母若是重病或财务有麻烦,也可能危及子女拥有的房子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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