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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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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8:5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3”自焚事件13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法轮功媒体抛出一系列文章为自己辩护,企图逃脱罪责,其中有一篇稿件的题目是《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那么,法轮功真的禁止杀生和自杀吗?
  ——李洪志是怎样杀生的
  法轮功是不是杀生,我们首先看看他们的“师父”李洪志是怎样做的。
  李洪志信佛,而且号称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但这个“佛”爱吃肉,尤其喜欢吃烤肉。据孙森伦在《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中爆料,“泰国烤肉,是李洪志最爱吃的泰国食物,每次吃好多盘,如果边喝啤酒,边吃烤肉,那么烤肉服务员则是忙不过来。”有时李美歌制止,李洪志会说,“小孩子懂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管不了。”
  另据景占义在《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中披露,“李洪志和别人一起吃饭时,如果别人不说出来他正在吃肉,他会继续吃,如果哪位提出来了,他便立即不吃了,然后拂袖而去,不知道是生气,还是警告乱说话的人不许胡说,而使他扫兴。”“他还经常带着他的随从人员去某高档饭店去吃烤肉,这个是吃什么都已觉不出什么味的‘佛’,居然还常去那儿高消费。”
  寺庙里的和尚,一般都是要吃斋念佛的,吃的都是素食,李洪志吃的这些烤肉,难道都是老死的动物尸体吗?即使是老死的动物尸体吧,李洪志也应该“闻起来很腥,吃起来就想吐”(《转法轮》)才对呀?要不就是“吃了肉就会肚子疼,不吃就不疼”(《转法轮》)也行呀?为什么他吃的很香呢?也许,李洪志会辩解说,他吃的是别人杀生得来的肉,他自己本人没有杀生。那么,李洪志本人到底杀生不杀生呢?
  据《“哥们儿”李洪志》中李洪志的昔日同学王国庆爆料,李洪志爱偷老乡的鸡,“嘿呀,偷鸡呀!李洪志鬼点子多,在外边撒点苞米,顺着道撒到我们寝室,鸡就跟过来了,然后把门一关就抓。这小子个子高,胳膊长,一抓一个准,抓完之后,把两个鸡膀子一别塞麻袋里,最多有一次抓了11只鸡,后来因为谁杀还有矛盾,他指使另一个人杀,那人不杀,杜春林也不敢杀,完了李洪志说不杀拉倒,不杀都放了,咱谁也别吃,结果一麻袋11只鸡倒出来之后,把膀子一解开,死了7只,没办法了,不吃也得吃了。”当时杀鸡的就有李洪志,“他们两个,跟忠慈他们俩。那个也姓李,年纪大一点,他俩一个负责倒水,一个拔毛。”如果是这样,那杀鸡算不算杀生呢?
  ——李洪志是怎样教唆弟子杀人和自杀的
  如果仅仅是杀生也就罢了,李洪志还教唆弟子杀人和自杀。
  在教唆弟子杀人方面,李洪志曾经说过,“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法轮大法义解》)不仅如此,对于素不相识的人,李洪志也提出为了“度人”可以杀人。“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变成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讲法》)
  在教唆弟子自杀方面,李洪志说,“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最后的执著》)“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的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的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的非常美妙的飘了起来,还看到了自己的身体;有的人还看到另外空间的生命体了;有的人还去了什么什么地方。所有人都谈到了那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解脱的潜在的一种兴奋的感觉,没有痛苦的感觉。”(《转法轮》)
  ——弟子是怎样执行的
  既然李洪志鼓动弟子去杀人和自杀,把杀人说成是“度人”、“正法”、“除魔”、“上层次”、“树威德”,把自杀说成是“圆满升天”、感觉“非常美妙”,那弟子又不敢不听,就积极实践吧。
  在杀人方面,这样的案例很多,最典型的是北京的傅怡彬杀父弑妻案,黑龙江的关淑云掐死亲生女儿戴楠案,山东烟台的丛龙学杀死亲姐案,江苏省的吴德桥杀妻案,深圳市龙岗区的魏志华的丈夫杀妻案,辽河油田的佟岩杀女案,辽宁省辽阳市的董立杀妻害女案。如果你认为这样的案例还不够典型,那么还有更典型的,新疆法轮功痴迷者林春梅、温玉平,在陕西咸阳杀害了素不相识的旅社服务员买新萍;浙江苍南县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毒死了17名拾荒者。这些法轮功痴迷者杀人的动机不尽相同,除了上面说到的几种说法外,也许陈兆福的话更有代表性,是“李洪志‘师父’点化他的所谓‘反修’:通过‘杀生’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
  在自杀方面,20年来,法轮功弟子自杀的就更多了,自杀方式也涵盖跳楼、投水、服毒、割腕、绝食、上吊、自焚等,几乎所有的自杀方式都用上了。以“1.23”自焚事件为例,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7名法轮功弟子,在李洪志“放下生死你就是神,反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的蛊惑和诱骗下,居然要以自焚来强行“圆满升天”,其结果,“圆满”未果,却造成了2死3伤的惨痛悲剧。
  事实胜于雄辩,我们察其言,观其行,再看看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说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鬼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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