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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儿子不申报 贪小便宜冒领工资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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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5:4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法院网讯 (薛树岩) 张某父亲去世后,张某为贪小便宜冒领其父亲工资8万余元,从而换来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诈骗案件。

  2008年8月9日,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因病去世,张某未向其父亲生前所在单位申报死亡,而是继续领取其父亲的养老金,截至案发,张某冒领其父亲养老金共计80506.12元。案发后张某返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被告人张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且将赃款全部返还,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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