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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习近平论立法质量: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 [打印本页]
作者: 冯程程 时间: 2015-5-11 23:04
标题: 习近平论立法质量: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12日电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讲话中 阐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科学立法的重要性,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习近平说:“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他还指出,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
近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出版,该书摘选自习近平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献。其中,该书第二篇重点厘清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部分精彩讲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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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些话是有道理的。我们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各有关方面都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不要囿于自己那些所谓利益,更不要因此对立法工作形成干扰。要想明白,国家和人民整体利益再小也是大,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再大也是小。彭真同志说立法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实际上就是要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如果有关方面都在相关立法中掣肘,都抱着自己那些所谓利益不放,或者都想避重就轻、拈易怕难,不仅实践需要的法律不能及时制定和修改,就是弄出来了,也可能不那么科学适用,还可能造成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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