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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熹家训 :仅317字,字字珠玑! [打印本页]

作者: mani    时间: 2015-2-6 05:26
标题: 朱熹家训 :仅317字,字字珠玑!
朱熹(1130.9.15-1200.4.23) 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谥文,世称朱文公。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世尊称为朱子。


  朱熹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为宋宁宗皇帝讲学。


  


  《朱熹家训》


  君之所贵者,仁也。


  臣之所贵者,忠也。


  父之所贵者,慈也。


  子之所贵者,孝也。


  兄之所贵者,友也。


  弟之所贵者,恭也。


  夫之所贵者,和也。


  妇之所贵者,柔也。


  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


  


  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


  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


  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己之长。


  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


  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


  人有大过,以理而谕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


  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


  勿称忿而报横逆,勿非礼而害物命。


  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


  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


  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


  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


  


  守我之分者,礼也;


  听我之命者,天也。


  人能如是,天必相之。


  此乃日用常行之道,


  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


  不可一日无也,可不慎哉!



作者: 酒哥    时间: 2015-2-6 08:08
字字珠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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