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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沦为“炮灰” [打印本页]
作者: 龙游四海 时间: 2015-1-21 07:00
标题: 沦为“炮灰”
沦为“炮灰”
1995年,孙先生发生重大车祸,“脸部做过手术,整个人的嘴脸略微歪一点,外人看了,会觉得很丑”。“屋漏偏逢连夜雨”,紧接着,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爆发,孙先生的公司破产,生活一下子陷入窘境。此时,李洪志主动提供资金帮助,“由李萍自己作董事长”,孙先生协助管理,成立一家公司。“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东南亚金融风暴让人措手不及”,新公司成立没多久就陷入停滞状态,经济状况更加拮据。此后,李家,包括李萍在内,均在李洪志的催促下举家回国。接着,李萍向孙先生提出离婚,并以二个儿子到美国投奔李洪志发展会更好为由,让孙先生分别签下了离婚和放弃儿子看护权两份协议书。从此,孙先生与二个儿子天涯相隔,“再无见面的机会”。
实际上,孙先生遭遇“中年失妻”、“老年失子”的悲惨境地,完全是李洪志蓄谋已久一手造成的。早在孙先生出车祸后,李洪志就因孙先生相貌丑陋而不太愿意让他出席一些重要活动,怕影响了法轮功的形象。而主动提供帮助让孙先生成立公司,更是另有深意,李洪志想借此“让李萍从经济上独立”,与孙先生“保持一定距离”,这也使孙先生与“李萍的婚姻生活出现了危险的信号”。后来,公司经营失败,孙先生没有了赚钱养活李家的能力,又怕孙先生拖累自己,李洪志便催促全家回国。想到孙先生知道法轮功的秘密,又对法轮功的发展不积极,再加上意欲独占孙先生的两个儿子,李洪志便教唆李萍上演了一出假离婚变真离婚的“好戏”,最终害得孙先生妻离子散。
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充分利用,没有利用价值或有损自己利益时就翻脸无情,狠狠踢上一脚,这是我们从李洪志对待孙森伦先生的态度转变中得出的其为人之道。想当初,李洪志“一文不名,生活落魄”,借由孙先生的全力帮助一朝得势,“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李洪志非但没有丝毫感恩之心,更在孙先生困难之际落井下石,致使他妻离子散。真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这般不仁不义,恩将仇报,足见其人性之卑劣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李洪志对自己的亲妹夫、曾经的恩人尚且如此狠心,如何对待法轮弟子已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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