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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诈骗钱财是邪教教主们的一个重要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林枫    时间: 2015-1-16 00:22
标题: 诈骗钱财是邪教教主们的一个重要目的
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都要求成员捐献其财产给组织,加入组织后进行无偿的工作。乌干达邪教“恢复上帝十戒”的6名头目在害死上千人后携巨额钱财外逃;“法轮功”从200多万练习者身上非法获得超过亿元的暴利供李洪志等人挥霍;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从创立到被取缔的6年间,资产扩大了2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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