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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洪@@志怂恿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淤沙 时间: 2014-7-21 04:28
标题: 李@@洪@@志怂恿杀人
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洪@@志已经变得丧心病狂,终于撕掉了假面具,发出了“忍无可忍”的垂死叫喊。李@@洪@@志说:“忍不是懦弱,更不是逆来顺受,……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药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但是从目前邪恶的表现来看,它们已经人性全无,正念无存,就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那么如果邪恶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怎么样去对待它,这不是个人修@炼问题,这是捍卫宇宙的法,必要时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不同能力清除”(《加拿大@讲晃@动》)。可见,为了“正@@法”或“捍卫宇宙的法”在法@@轮@@功看来,杀人不是杀人,根本没有杀人的概念,那是在“铲除邪恶”!实际上,李@@洪@@志还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每天都要定时在思想中练习铲除邪恶,称“发@正@@念”,要反复念咒语:“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轮@@功也不把人当人看了,“因为它人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这张皮完全被那邪恶生命支撑着。发@正@念就是在消除它们”(《北美巡回@讲@@法》),“就这样想它们死,它们就会被清除”(《加拿大讲@@法》)。可见,达到一定的“高层次”,杀生只是“度@@生”,杀人仅是“除@恶”,这就是法@@轮@@功的理!怎么能说法@@轮@@功是禁止杀生和更不能杀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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