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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运分子”高瑜向外国卖一份情报赚800元人民币 被捕后马上认罪深刻忏悔 (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聚义厅    时间: 2014-5-7 22:46
标题: “民运分子”高瑜向外国卖一份情报赚800元人民币 被捕后马上认罪深刻忏悔 (图)
本帖最后由 聚义厅 于 2014-5-8 13:59 编辑

中央机密文件泄境外 嫌犯令人惊讶


  北京5月8日电 记者8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得到证实,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高瑜近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8 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央机密文件,随后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北京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调查工作。经大量调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瑜(女,70岁,北京市朝阳区人)。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24日将其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起获了重要证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瑜交代了将一份非法获取的中央机密文件提供给某境外网站的犯罪事实。2013年6月,高瑜通过他人获得了该机密文件的复印件后,将内容逐字录入成电子版保存,随后将该电子版通过互联网提供给某境外网站负责人。该网站将文件进行了全文刊登,引发多家网站转载。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高瑜表达了深刻忏悔。她说,自己的泄密行为危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对此深表忏悔,诚心诚意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罪行,甘愿接受法律惩处。

  记者了解到,高瑜在1993年曾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瑜,生于中国重庆,女记者,原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1993年,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新华社)



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高瑜遭刑事拘留


  新华网今天报导,北京市警方公布,独立媒体人高瑜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遭到刑事拘留。

  70岁的高瑜自4月24日起失踪,香港记者协会、香港外国记者会和独立评论人协会5月2日曾对此发表联合声明,呼吁中国大陆政府调查高瑜下落。北京人权律师李方平等人则在微博发起「寻找失踪老记者」行动。

  新华网8日报导,一家境外网站2013年8月全文刊发一份中共中央机密文件,多家网站进行转载,引发关注。北京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高瑜,4月24日抓获,并在她的居住地起获重要证据。

  综合外电报导,高瑜所获得的中共中央机密文件应该是指「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高瑜近年来也常针对中共高层政治内斗、薄熙来案等议题,作出独立评论,或接受外媒访问。

  高瑜出生于1944年,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辑,不久该报被停刊,高瑜被捕,1990年获释。高瑜1993年再次被捕,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年以「洩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年。

  不过,在狱中的高瑜却获得许多国际新闻奖项,包括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1995年颁发「新闻勇气奖」、1997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新闻奖、1997年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2000年获全球20世纪新闻自由英雄奖。

  她在2006年6月第2次获得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新闻勇气奖」。

(中央社)


作者: 聚义厅    时间: 2014-5-8 09:40

作者: 聚义厅    时间: 2014-5-8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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