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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绿帽夫「出狱斩毙妻子」判死缓 法官:死者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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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ce
时间:
昨天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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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绿帽夫「出狱斩毙妻子」判死缓 法官:死者有一定责任
扬子晚报
中国贵州省黔西市一名刘姓男子,因怀疑张姓妻子婚内出轨,持菜刀连续砍击妻子头部,导致张女伤重不治。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男死刑、缓期2年运行并限制减刑;近日二审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扬子晚报报导,判决书显示,刘男与张女婚后经营生猪屠宰及销售生意,育有1名女儿。刘男因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于2024年9月遭刑事拘留,2025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刘男服刑期间,张女曾与其他男子在酒店开房并发生不正当关系。
2025年3月,刘男刑满释放后,因张女在KTV工作,两人多次发生争吵。同年4月1日,刘男查看张女手机消费纪录,发现她曾在多家酒店开房,要求查看监视器画面遭拒后,通过微信视频威胁要杀死张女及两人的女儿。当晚,张女将他劝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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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上午10时许,刘男要求张女找亲属陪同查看酒店监视器画面,双方再次争执。刘男随即拿起家中菜刀,连续砍击张女头部数刀。张女父亲等人赶抵现场后立即报警并调用救护车,但张女仍因伤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刘男事后也持刀伤害自己,企图自杀。经鉴定,刘男案发时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刘男在前罪刑罚运行完毕后5年内再度犯罪,属于累犯,且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不过,考量张女对案件发生「具有一定责任」,加上刘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因此判处死刑、缓期运行并限制减刑。
死者家属表示,一审庭审时,刘男辩称是张女先持刀攻击,他才抢刀反击。家属陈女士转述,刘男曾表示「很后悔做了这件事」,但她强调:「我们绝对不会原谅他。」张女父亲表示,家属曾向检察院申请抗诉遭驳回,之后刘男提出上诉,如今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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