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标题:
防薄熙来案再发 中共酝酿新条例明确党委职权
[打印本页]
作者:
wenbo
时间:
2013-12-9 04:56
标题:
防薄熙来案再发 中共酝酿新条例明确党委职权
中共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落马事件虽已尘埃落定,但近日有中共高官透露,鉴于薄熙来之流的官员位高权重却屡屡犯党纪触党法,中共正在研究出台依法执政的新条例,以此来规范并限定党委的行为,即便是“党委书记也不能超越宪法去行使权力”。
在12月2日出版的《南方人物周刊》报道中曾披露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的爆料。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回答“像人大质询‘一府两院’,这种监督关系会不会又在党委层面,大家协商一下”这一问题时表示,“不会,党委对依法进行的立法、人民代表的权力是不具体干预的。”今年3月,在现年65岁的柳斌杰卸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并进入全国人大任职的同时,新闻出版总署也被并入新设立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柳斌杰透露,“依法治国包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的运行机制也要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党中央正在研究,依据宪法的规定,出台一个依法执政的条例,规范党的工作中的职权行为。前不久审判的薄熙来案件,就是明显的党委书记违法用权。”薄熙来曾以政治局委员身份主政重庆近5年时间,2012年先后被褫夺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职,并被开除党籍;今年9月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为改革开放后获刑的第三位政治局委员,轰动一时的薄熙来案也引发诸多反思。在薄熙来落马之前,他的政治前景被一路看好,一方面他在重庆西南一隅,“唱红打黑”搞得风风火火;此外,他还是中共老一辈革命家薄一波之子,可谓根正苗红。然而薄熙来事涉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宗罪,让这位政途一片大好的红二代顷刻沦为阶下囚,偏居一隅的“西南王”超越了党规国法令中共愕然。
不过,薄熙来案件不是中央酝酿上述新条例的唯一动因。柳斌杰表示,“不光是这一件事情,很多地方反映出来了这个问题。行政上有依法行政的问题,但是党委的依法执政没有明确的规范。过去媒体上经常讨论的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出现了?实际上我们解释很明确的,宪法明文规定所有的政党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活动,那就意味着党委书记也不能超越宪法去行使权力。”
柳斌杰所披露的中央正研究出台的新条例与十八大后的政治风向“不谋而合”。十八大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被屡屡强调:从习近平所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的“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另外,在制度建设方面,继2012年6月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工作后,今年11月底,中共下发了首个党内法制定五年规划纲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要求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曾两次参加党章起草工作的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问题专家叶笃初表示,《纲要》的一个亮点是首提“宪法为上,党章为本”。“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他说,“这对党内法规的定位以及与国家法律的相互关系,都给出了准确的诠释。那就是,党要在国家法律的范围内从事工作。”
(子清 编辑)
作者:
ling
时间:
2013-12-14 19:48
都是屁话。
作者:
自由的云
时间:
2013-12-14 19:59
能做到吗?党大于法,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了。
作者:
Coffeemilk
时间:
2013-12-15 22:59
ling 发表于 2013-12-14 19:48
都是屁话。
屁話就是匪共専長! 沒有匪共的屁話那匪共沒有存在價値了!
欢迎光临 eNewsTree.com (http://enewstree.com/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