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政府委员会第73次会议专门讨论了此次拆迁的征用费问题。委员会责成公共工程局局长、丹麦工程师林德(Linde, A. de)就沿河房屋提出估价报告;该报告完成后,由司法部长、司库和中文秘书组成的小组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告提交给市府委员会。市府提前一个月发出公文告示,通知涉拆迁的居民。居民有意见、要求尽管提出来,由市府进行审议。市府绝无隐瞒、强横之举。每个拆迁户均得到三方面的补偿。一是房价补偿,按委员会综合专家分析确认后的房价执行。二是宅基地皮,均以每亩75两支付征用费(相当于五品官一年的俸禄)。三是在市内迁居地区免费划拨同等面积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