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AA平权的争论,被最高法院接受,影响较大的几个官司分别是1978年的Bakke v..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3年的Grutter v. Bollinger 和Gratz v. Bollinger(两个诉讼同时裁决),以及于2013和2016两次走上最高法院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Bakke诉讼的裁决是大学AA制的第一个里程碑,大法官Powell 的裁决意见被后来的法庭反复引用,至今没有完全过时,可认为是AA平权的奠基石。其总体精神就是,考虑每一个入学申请时,族裔可以作为一个因素,但若设置一个固定的族裔录取比例是违法的。Fisher诉讼的裁决把聚焦点从早先的侧重种族优惠转移到现在的更强调多样化。但我认为,2003年的Grutter 和Gratz 裁决过程,才是真正触到了AA平权的灵魂,那就是最早实践AA平权的军事院校为什么要这样做。鉴于Bakke案广为人知,Fisher是最近的有关AA平权的诉讼,人们还记忆犹新,而Grutter 和Gratz不仅没有被太广泛的关注,更由于其庭审过程触及到AA平权灵魂的那部分内容鲜为人知,大家更关心的只是最后结果和判决书的观点,今天就着重谈谈这个我个人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真正揭示了AA平权的前世今生的故事。
Grutter v. Bollinger 和Gratz v. Bollinger 分别是起诉密西根大学法律学院和密西根大学(当时Bollinger 是校长)。校方律师为最高法院的辩护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早先,当案子还在地方法院时,校方律师就请通用汽车为密西根大学上呈了《法庭之友纪要》,强调在这个密西根最著名的企业内倡导劳力市场多样化的重要性。(《法庭之友纪要》的原文是amicus curiae brief。Amicus curiae也称为Friend of the Court。中国法律上没有这个概念。这是指与诉讼不相干的第三方以“友情提示”的形式提交给法庭的资料,案子的结果不会影响到他们,法庭也没有义务考虑他们的意见。《法庭之友纪要》通常是权利保护组织或其他类似功能的社会组织提供的,提醒法庭在判决的时候能够不要限制在案件的本身,而是对判决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加以考虑。)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后,校方更是征集了500强公司中的65个签名了一份《法庭之友纪要》,支持AA平权。该纪要后来获得波音、可口可乐、通用电气和微软等知名企业的认可。但是,来自军方的《法庭之友纪要》才是最有说服力的重型武器。
早期的美国,黑人、白人在军队中是分开的,一般不会肩并肩作战。这种组织结构直到二战后才由Truman的一个总统令宣告结束。但是,改变组织结构是一回事,要让并肩作战的人能彼此信任,彼此毫无顾忌地交付生死,是另外一回事。越战是美国军队实行种族混合后的第一场战争,事实证明,美军在这个严酷的考验面前没能交出一张合格的答卷。在越战期间,美军内部用碎裂弹的谋杀事件有2000余起。(用碎裂弹不易被破案。原文是murders carried out by fragmentation grenades,译成用碎裂弹的谋杀也许不太专业,欢迎指正。)几乎所有的碎裂弹案,至少作案者被抓住的,都是起因于种族矛盾。造成种族矛盾爆发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官兵中黑人、白人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当兵的有相当部分是黑人,但来自军事院校的官员却几乎是清一色的白人。于是官兵间缺乏有实际意义的交流,当官的完全不了解当兵的想法,无法实行有效的指挥,造成重重矛盾。到越战结束时,美军内部的种族矛盾已经到了致使军队几乎难以实施正常功能的地步。血的教训使军方高层认识到,必须痛下决心,改变现状,而唯一的办法就是招收黑人进入培养军官的军事院校。退役军官的《法庭之友纪要》指出,从那时起,美国海陆空三个主要军事学院以及同是培养军事官员的ROTC 项目就开始了AA平权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实践,在当时黑人占21.7%的现役军人中,黑人军官比例已从越战结束时的3.3%提高到8.8%。退役军官的《法庭之友纪要》特别强调,仅仅动员黑人多多报名军事院校,形成一个比较大的报考群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给予黑人特殊的考量和适当的照顾,才可能既保证军事院校生源的质量,又达到生源的多样化。该纪要还强调,必须继续坚持军事官员的多样化,否则,影响军事行动成败的部队的凝聚力将严重受损。
说是转型,也许说返璞归真更合适,因为这也许是回到了最根本的目标,回到了真正的出发点,前面的两部曲只是一段弯路。早在一、二十年前就已经有学者为这个“转型”呼吁,做理论铺垫,这方面的论文和专著也陆续出台,可以说,在理论上已经成熟了。“转型”的主要理由,除了上面提到的,还包括AA最早的倡导者,最早期人权斗争的泰斗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和Lyndon B. Johnson总统,都是反对打种族牌,坚持只有以经济阶层为标准才是真正公平,真正避免以一个新错误来纠正老错误。可惜他们的理念后来被扭曲,被简单化了,结果就走偏了。(哈佛大学曾公开承认较之于以阶级为考量,以族裔来区分更加简单易行,而这真的是哈佛决定走这条路的原因之一。)一向走在自由派前端的纽约时报更是在Fisher案判案之际载文,对被告律师单一的从多样化角度辩论,丝毫不提在经济阶层方面照顾弱势群体深表遗憾。时报文章的观点之一是,美国人确实重视多样化的价值,但更注重公正和公平,上面提到的民意调查也证实了这个。记得时报一位专栏作家曾在谈论自己和同在时报做专栏作家的黑人同事时这样说:一路走到今天,自己很努力,很不容易。但他的黑人同事,必须比他多翻几座山才能到达同样的目的地。以公正、公平的眼光来看,两者的成就不可同日而语。纽约时报在那时已经看出了AA平权的变化趋势。在我看来,纽约时报的眼光是对的,这个“转型”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了。Ready or not, it will come!但更大的可能是,多样化的AA平权与以经济阶层划分的AA平权共同存在相当一段时间。
作者: ypt 时间: 2020-1-5 14:18
还是以成绩为标准来录取最公平作者: 头大 时间: 2020-1-5 17:49
这是1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问题:种族主义没有蓝党红党之分,只是墨刁与黑暴的吃相难看一些罢了。事实上,奥巴马时期,专盯华人商家的就是黑暴与墨刁。事实上,举NMSF为例,在白人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前是勉强愿意公布NMSF的结果的,由于年复一年的白人结果不理想,当地报纸已经不愿意报道这些新闻了:加州愿意大大方方报道这个结果的唯一大报是San Jose Mercury News. 换句话讲,假如白人(不管蓝白还是红白)的总体考试结果不是那么的失望,discredit考试成绩的运动绝不会如火如荼到这步田地,背后的背后(两个背后)是"in the name of helping the disadvantaged", 这也是基督文明的精髓所在:其实,大陆的东犹太也在大陆内部玩类似的游戏。比方说,既然有帮助学习障碍的小孩这一条,就有白人家长用钱把小孩包装成"special needs"。 哈佛招生的核心手段就是隔着布帘子搞黑箱作业和拒绝量化。比方说,假如哈佛拒绝或defer了某男小中,假如哈佛明确讲该男小中的"鼻子"难看("鼻子"可以是stats, EC, sports, personal trait, or anything else), 接下去的问题就是你哈佛敢把录取了的"鼻子"拿出来show show么?另一个明显的趋势是favor学习一般般的女小中,很明显是为Cambridge的男生提供高档慰安队伍。加州表面上取消了AA,但鉴于州"人大"的立法压迫,实质上已经用变通办法恢复了AA以确保黑墨的百分比,并通过transfer admission guarantee等渠道为差学生规避了考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