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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国”不能孤立发生,它以所受的剌激为先在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孙维邦    时间: 2019-8-28 02:42
标题: “爱国”不能孤立发生,它以所受的剌激为先在条件
“爱国”不能孤立发生,它以所受的剌激为先在条件
“爱”是由外部剌激所引发的一种情绪。情绪是被动的,是“果”不是“因”。而“爱国主义”却是一种立场,是主观上用来发生作用而非被作用造成的果实。“爱国主义”就成了官方的指令,就否定了“爱”是由剌激所引发的情绪波这个本质属性。“爱国”在本质上不是情怀,而是立场。它来于社会决策,不出于人的自然情怀。那么,“国”能够被民所爱的先在条件是什么呢?
老孙果决回曰:它就是---“国家”必须首先爱国民!
无“国家”首先爱人民这个先在的条件,就成立不起“爱国主义”立场!
“共产主义宣言”所奠基的“共产党人的 '初心' 或 '宗旨'”,因国家被定义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在这样的存身背景里,爱国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就使手握的国器丧失了国器性,偷换成压迫与控制国民的口实与刀把子。本质上不出于情感的“爱”,而是一种通过国家恐怖对国民的威胁。
老孙坦荡表示:港人的抗争,既不是“乱港”也不是“港独”,更不是美英西方势力的操纵而是---社会主义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的灭顶之灾,共产党就是人的灭顶之灾的操盘手。
此结论不是老孙的发明,而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男士的专利他在8月24日于深圳的全国港澳研究会专题座谈会上讲的:“中共当年推出‘一国两制’时,很多港人担心中共说话不算数。于是出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政策制度化”。
又说,现下“香港形势严峻,如果‘一国两制’不复存在,“中央直接接管香港,在香港实行内地法律和社会主义制度!对香港所有市民,对所有持份者,这是灭顶之灾,是百分之百,毁灭性的损失,是不可承受之重“。
此讲话是为贼者的不打自招,网友侃曰:“这段发言不是在说 '大陆人每天都生活在灭顶之灾里' 这个意思吗”还有的说:“灭顶之灾,就是中共承认中共的社会主义是恶魔制度“还有的说:这才是‘!?好的制度的自信呢连自己人都不相信’,估计这位王部长快‘被’反腐了---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罪”。
“一国一制”或“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对国民实施灭顶之灾并且“!是百分之百,毁灭性的损失”这一批判的真际性是任谁都不能证伪的,但我的批判的要害却在更深层的心理学方面,即---
为什么中共官员如这位王振民部长,乃至最高的毛,邓,江,鹏.........讲话一不留神就肯定并承认:社会主义是罪恶的制度,共产党是这一罪恶制度的操盘手呢这是因共产党人也是自然的人,自然的人所能有的当然就是自然本性,而自然本性不可抗地授之自然力量,自然事物都不可能与本身的自然性相分离,无论怎么忠于马贼的“宣言“,都不可能从人性本性里分裂出来。而”宣言“是对人性的一种重新塑造,它本就不是人性中的,所以只能在口头上,即只能在当众说的话里喊“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宗旨与事业”,但他们在实际上还是原来的的人,就不能不服从大自然所服予的本能。所以邓小平一不小心就向美籍华人朱传榘说“朱先生啊,你看这怎么好啊,我们共产党对人民犯了罪啊!”向非洲各国元首说:“我劝你们别搞社会主义,只 经济搞上去,叫个什么名还不行呢“,向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说:‘根本就没有十七勇士抢渡大渡桥这回事,那是为了宣传胡吹的’。江贼民则说“高干脚踩两条船,早就选好了退路并说这条船翻了,你们谁也跑不了,都得人头落地。”而习与王都说:亡党已不是虚言......都证明共产党头目没一个不真心实意地认为共产党是恶棍是土匪,社会主义是罪恶的制度。因为他们与我们一样都是自然人,不能不发生自然人的经验,但这只能自己向自己说,在公众场合就只能说谎话。
老孙斩钉截铁说:没有能违背自然力的力量!
因而该问的就是:???共产党该不该被打倒五星红旗该不该被拆除并扔入大海中共政权该不该被挑战,被埋葬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颜色这个修饰定语,存在的只是必须消灭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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