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标题:
目睹朋友强奸 他既不阻止也不报警 而是趁机敲诈(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7
时间:
2019-7-2 06:45
标题:
目睹朋友强奸 他既不阻止也不报警 而是趁机敲诈(组图)
浙江法制报
亲眼目睹朋友强奸了一名少女,
叶某没有阻止,
也没有选择报警,
事后竟借着帮女孩“讨说法”的名义,
趁机骗了朋友高达117000元的“赔偿费”。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8年9月的一天,叶某与朋友施某、杜某相约在温州吃午饭,同行的还有两名前一天与他们认识的女子,饭桌上5个人都喝了一些酒,女子不胜酒力。随后一行人回到了施某、杜某下榻的酒店休息,施某与杜某起了歹心,先后强行与其中一名醉酒女子发生了性关系。而这时的叶某,就坐在房间的凳子上玩手机,对朋友的暴行熟视无睹,未参与施暴也并未加以制止。
事后,施某听到女子在厕所哭着打电话,感到害怕,三人便离开了房间。之后施某、杜某担心女子报警,就让叶某回去看看。叶某回到房间安抚该女子,并称会尽量让他们俩补偿。
于是,一场叶某自导自演,雇佣“演员”、居中调停、谈判赔偿的“好戏”上演了。
叶某先后两次在网吧里雇人冒充女子父亲,第一次从施某处轻松骗得4万元。第二次,叶某察觉到杜某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但他知道杜某不会怀疑施某,于是说服施某和自己雇来的假扮女子父亲的周某一同出面与杜某谈赔钱的事情,并许诺事成之后,会把施某的4万元还给他。
在约定之日,周某与施某、杜某在一茶座见面,周某有模有样地凶了两年轻人几句,要求赔偿金钱。知情的施某知道周某是假冒的,也就没说什么。而杜某则表示要回去和家里人商量下。第二天,周某同杜某及其父亲见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杜某父亲给了周某77000元,周某也把叶某事先在网上下载打印的有关被害女子的鉴定书交给了他们。
拿到钱后,周某上了停在茶座门口叶某的车,并分得“劳务费”1万元。
2019年1月,因为涉嫌诈骗,叶某于云南一家酒吧门口被当地公安抓获。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刚开始想帮她拿点补偿的,看到金额这么多,我就鬼迷心窍了。”站在法庭上的叶某,后悔不已。出生于1992年的叶某,初中毕业后便务工、经商,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叶某与周某已将骗取的钱挥霍一空。叶某的父母已经退休,在叶某被抓后,努力凑钱把儿子从施某、杜某那儿骗来的钱还了回去。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从犯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施某和杜某也将迎来法律的严惩。
欢迎光临 eNewsTree.com (http://enewstree.com/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