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与党性的不同只是——人性天赋,是客观的,全类无差别的,即普遍的和必然的,因而不可抗拒的。而党只是少数人主观结成的盟约,是选择性行为,因而是可抗拒的与特殊的,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
因而秉受于天的,全类无差别的,普遍的与必然的,不可抗拒的人性是所有人类成员不能逃避的义务,违犯者理当受惩处。对于由少数人用意志结成的可选择、因而可抗拒的,不具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盟约,人类成员不负有义务。因为党章与党的纪律本来就不是建立在人性普遍与必然性上的,参加了党的人才有遵守党性的必要,其他人没有对党的义务!
老孙立志消灭共产党!它又不是存在世界的事实,有什么理由要求有与存在世界的事物的不可抗的资格?人对共产党没有任何法定义务。共产党以强力加给我们的各项规范全不合法!虽然它是口头上和条文上的法律,但它不是基于自然的法则。
共产党的法全是出自人然;
民主国家的法全出自自然!
此就是专制与民主制度的区别。
只有合乎自然的法规才是合法的法。人民有义务遵守合自然法规的法,没有义务遵守不出自自然法规的任何法律,人民有权利铲除不合自然法规的任何的法。
既然入了党的人依旧是人,为什么不依人的自然性为一切法规的出处与根源?共产党算个什么屌毛灰?它就是一帮抢劫犯,一帮迫害狅,我们对它只有消灭的权利,没有服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