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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岁童母癌逝 生父爷奶不要 她前夫:我来养 [打印本页]

作者: ace    时间: 2018-5-14 08:41
标题: 9岁童母癌逝 生父爷奶不要 她前夫:我来养
ETtoday








徐姓女子今年初癌末骤逝,留下一名九岁吴姓男童,他的生父不闻不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不愿扶养,徐女临终前将儿子托孤给杨姓前夫,他承诺愿和吴童情同父子,法院裁定停止吴童生父亲权,改选定杨担任他的监护人。

法院查,徐女和吴男2011年9月生下儿子,几天后吴虽有认领,却不曾扶养更没有探视过他,多年来均不闻不问,直到今年1月徐癌末过世,区公所催告吴办理儿子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对方仍不出面,显然遗弃被裁定停止亲权。

而徐在儿子一岁多时开始和杨男交往,隔年结婚共同生活,杨也把对方小孩当成自己儿子照顾,后来再生下一名女儿;但双方后来理念不合决定离婚,又继续同居一段时间后,去年初杨才独自搬离。

未料短短三个月后,徐突然发现自己罹癌,医院诊断后告知时日不多,小孩的外公外婆、祖父祖母均表示不愿意扶养,她担心年仅九岁儿子孤苦无依,临终前向前夫杨男托孤。

杨也一口答应说“愿和吴童情同父子”,表示愿意继续扶养他,自己会担任尽责的监护人,男童也称,希望和杨还有同母异父的妹妹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时,男童生父吴男未到庭也没提出任何书状表达意见,吴的祖母表示,已六年多没看过孙子,加上儿子卧病在床实在无力负担;外公外婆则说,外孙喜欢和杨男住一起,他们还得养吴的哥哥、姐姐,经济拮据无法再养他。

杨男表示,吴童是他从小带大的,目前和他四岁女儿同住,经社工访查确认,杨身心、经济状况均良好,具备应有亲职能力,也亲自接送两名小孩上下课,更积极规画未来教育,加上吴童也视他为父亲,裁定由杨担任其监护人。
作者: 金重阳    时间: 2018-5-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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