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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投的伟大意义 [打印本页]

作者: xlyyj    时间: 2017-6-29 23:38
标题: 公投的伟大意义
苍天一浮尘
    什么叫公投?
    联合国有正式的法律文件定义这个东西。浮尘先生没有时间去寻找相关的正式文件来精确定义这个东西。因为觉得它并不难懂,所以干脆望文生义自我解释一番拉倒。所谓公投,就是相关的全体公民投票决定某一件事。从这个概念来说,公投原来就是民主投票,属于民主制度的一种具体行为。说公投伟大,这便是原因之一。它不是个人或少数的意志强加到别人头上,它是由全体相关者做出选择。所以,公投与独裁是不相容的。
    有人反对公投,认为公投的结果导致国家分裂,是卖国行为。公投可能导致国家分裂这个的确是事实,但是不是卖国行为则需要具体分析。导致国家分裂是不是必定是罪恶,则完全不能一概而论。国家其实与一个家庭或社会组织一样,如果这个家庭存在令人难以忍受的暴力压迫,一部分家庭成员离开这个家另组家庭便是上上策,公投便是正义的行为。
    历史上关于公投可能很早就有,比如中国历史上一个地区有人振臂一呼,立马有千万人响应,反了!这便是比较原始的公投。但是,直到二次世界大战后,公投才上升到国际法的合法地位,一个民族或地区的公投才有可能得到国际上的正式认可,分裂国家行为才有可能在法律上得到认可与保护。
    关于公投的法理依据,其实便是天赋人权,即每个人有权自由选择管理他的政权或政治制度,这是一种政治自由权利。所以,这种权利只有到了资本主义时代才可能实现,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代,公民才具有独立的人格权利、自由和基本人权。公投是在人道主义灾难泛滥的时代才应运而生的,在极权暴政统治下允许公民脱离原本难以摆脱的暴政。所以说,公投是一种进步,是人类文明史上了不起的一大进步。
    一部分公民或民族的公投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脱离某一国另组国家,即原来的国家分裂;另一种是脱离母国,加入另一国,导致原国分裂同时产生了新的国家统一。国家原本并不意味着必然的正义,因此分裂一国也并不意味着必然的反动。一部分人组成国家原本是为了给它的人民带来幸福,但如果效果适得其反,这种国家便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
    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分合合本是历史的常态,过去的这种分分合合依靠武力强制和丛林法则,结果国家变成了一部分人的乐园和另一部分人的囚牢。公投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循环,将武力征服转化为和平博弈和非暴力竞争,从而避免了无数的生灵涂炭。这是关于公投的第二个伟大意义。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公投这种形式,当今的乌克兰南部克里米亚脱乌入俄将导致多少人血流成河、无家可归。但是,一场公投,这种转换在一夜之间完成,没有一枪一炮发生。有人将公投污蔑为恐怖主义行为,不是胡绞蛮缠,就是无知透顶。
    什么样的公投才是有效的?这个问题有两种答案:一种认为什么人想摆脱原统治,就由什么人来公投;另一种人则认为应该由原母国的全体公民来公投。两种观点似乎都有道理,但属于正义的答案只有一个。根据联合国有关文件,说得很清楚,是民族自决,不是他决。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正确的答案是前者。比如,科索沃人想独立,就是科索沃人公投,而不是什么南联盟全体来公投;克里米亚想独立,就是克里米亚人公投,而不是全体乌克兰人来公投;香港人想主张自己的什么重大项,就是香港人来公投,而不是什么全中国13亿人来公投;台湾人想独立,就是全体台湾人来公投,而不可能全中国13亿人公投。如果没有民族自决原则,公投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受欺压的凌辱的永远是少数,即便公投,少数人永远都只有失败。所以,类似如环球时报所持的13亿人原则,其实不过是无赖和强盗的逻辑。
    于是,立即有人反驳说,如果是这样,你也搞公投独立,我也搞公投独立,一个国家没有几天不就四分五裂了?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一个好的国家,充满了公平正义的国家是不用担心公投和分裂的。离开自己的祖国本是一件撕心裂肺的事,要不是实在难以忍受,没有几个人会搞公投这种事。如果某国有一部分人开始要搞公投了,该检讨的是这个国家的当局和占统治地位的民族。
    还有人反驳说,你说公投合理,岂不是分裂祖国也是一种正义?将分裂祖国视为必然的罪恶是公投反对者最大的理由。对此,我认为,祖国和家庭其实是一样的,有的家温馨幸福,有的家有如地狱,前者让人难以割舍,后者让人逃之不及。有的家分裂之后大家都得到了解脱,一个如地狱般的家可以变成了两个温馨如春的家。一国之中的人民如果在这个国家中倍受煎熬,这种国家便不值得去爱,用强权维持这种害人之国便是一种犯罪!公投的产生本来便是偿还武力殖民的债,是对于人类历史中数千年依靠强权暴力征服的一种反动。通过公投,国家与民族两者之间的错位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纠正,即趋向于一个民族构成一个国家,从而避免了国家内部不同民族在文化、宗教、价值观等方面的摩擦与冲突。只有少数具有高度包容性的国家才能容纳更多的民族和人种形成大国。于是,世界的国家变得更多,但民族及宗教方面的冲突矛盾在缓和。另一方面,经济一体化又使得国家之间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一部分国家从经济一体化发展到了政治一体化,一体化内的国家又融合在一起了,比如欧盟、比如东盟、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一体化是消解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矛盾的一种途径,公投何尝不是异曲同工呢。
    通过公投实现民族和国家的契合,消除国内民族、文化、宗教诸方面的冲突,再通过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实现国家之间的再融合,这是二十世纪中叶以来人类文明进化呈现的新趋势。或许,在网络的巨大推动力作用下,这是一条真正实现世界大同的正确道路。这便是公投所具有的伟大意义。我们应该基于人类普世价值、基于其产生历史原因、基于对于人类文明进程的作用来看待公投,而不是基于强权政治的思维惯性,下意识地将公投视为洪水猛兽加以诅咒。公投,不过是一种文明的、和平的、民主的政治诉求方式,它与卖国、恐怖没有关系,它是解决国家内部尖锐矛盾的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看完文章,想到了香港公投和可能回归后的台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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