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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論“文人相輕”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外逸士    时间: 2016-10-13 05:50
标题: 論“文人相輕”
文人相輕是說相互看不起﹐但究其實情﹐並非如此。古來文人相親之事亦屬不少﹐如李杜﹐元白﹐蘇黃等皆是。故文人相輕之說﹐亦屬思維誤區。現來剖析一下。
        首先﹐文人之間如果就詩文討論﹐產生不同意見而爭辯之﹐這是正常情況﹐不能說是相輕。難道要文人相互吹捧﹐明明是一般性的詩文﹐甚或錯處不少﹐偏要挖空心思說對方如何如何好﹐甚至捧場的文章寫得比原文還要精彩動人。這樣就不是文人相輕了﹖
        其次﹐有些暴發戶用不當手段﹐聚斂了大筆臭錢﹐卻想側身文人之間﹐以便假充斯文﹔還有離退休官員﹐權力已經過期﹐也想掛塊文人的招牌﹐招搖一番。最好有人向他們吹捧一氣﹐甚或花錢買吹捧﹐於是就洋洋自得﹐似乎真的詩文寫得第一流了。這樣的人當然不是文人﹐或可稱假文人。如果他們能真正下功夫求學問﹐當然也能搖身一變﹐成為真正的文人﹐但這種人往往只要混個文名﹐並不想求得真才實學﹐所以必定受到真文人的輕視。其實文人輕視的是他們要冒充斯文的虛假行徑﹐而不是其人的本身。文人重視的是學問﹐而學問往往是從寫作中表達出來。不然誰知道那人有沒有學問。沒有學問的人不能看作文人﹐只是一般人﹐所以文人就把他們作一般人看待﹐還其本來面目。這沒錯﹐也不能算作文人相輕﹐因為另一方不是文人。
        還有﹐如果兩者本身確是文人﹐但因政治或經濟利益而爭吵不休。這就流於庸俗﹐也就不屬於文人相輕的範疇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實際身份也從文人而變為政客或商人。豈能再以文人相輕一詞來定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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