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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09事件”受伤的不止是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7-8 15:23
标题: ”709事件”受伤的不止是律师
何频专访:”709事件”受伤的不止是律师|德国之声中文网
2015年7月9日开始,中国政府在各地抓捕、约谈、控制了数百多名维权律师和公民社会活动人士。”709大抓捕”一周年之际,中国政治事务评论员、《明镜》出版集团总编何频接受本台采访时指出,该事件让民众对中国法治失去信心,而正常的诉求管道被摧毁后,动荡的因素就会增加。
2016-7-8 文木
去年”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拘留的律师王宇仍在拘禁中

德国之声:您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想法是什么?
何频:习近平上台后特别强调要建立一个法治的中国,具体确实做了许多事情,比如检察院、法院甚至警察系统都作了许多调整,但是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前所未有的严重,这和他宣传推广的法治中国完全背道而驰。当这些维权律师这么大规模被抓捕的时候,没有人敢对中国的法治报有任何信心。
德国之声:过去一段时间,除了微博大V、记者之外,也有多名律师在央视上认罪,您对此怎么看?
何频:”709″ 不像以前只抓一个,而是大规模抓捕律师,让他们在电视上认罪,说他们受到西方世界支持,他们进行恶意维权等等,这些指控在中国现有的法律和舆论框架之下基本不能采用,因为现有的舆论框架完全掌握在中共手中,没有独立媒体。一个没经过法律审判的人就走向了电视台认罪,等于先认罪,再审,现代法律的基本衡量价值是,没有定罪之前都是无罪的,只有经过法律程序定罪后,才知道有罪没有。中共现在的做法是先让你认罪,羞辱你,摧毁你公正的形象,实际上中共会受到更大的伤害,人们对媒体的公正性和法律应有的正义精神或者是尊严全部都被摧毁了,法重如山,不能随意按照主观的想法,想达到的政治或其他目的,任意把一个没有经过审判的人送上媒体去审判。
另外,指控他们获得国际的支持,坦率的说,根据我对西方现在国家和社会的了解,其实大部分西方政府对中国民主、人权事业的支持是讲的好听,表面上似乎好像是支持的,实际上这种支持是非常弱的,只是停留在口头,甚至有些国家口头上都不敢讲,就是为了获取中国的经济利益,怕得罪中共。民间一些团体给中国人权的支持非常有限。维权律师在帮助中国人权的进步,法治的进步,支持中国法治系统。
德国之声:”709“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何频:现在把律师整个行业的基本精神给摧毁了,律师变成只是中国体制的一部分,请问,那还要律师行业干什么呢?还要检察院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各自的功能干什么呢?为什么不直接由政法委扮演一切的角色呢,干脆公安局也扮演检察院和法院算了。
“所以我不知道这个系统打压这些维权律师是不是习近平自己的主意,如果是,那等于他打自己的耳光”

德国之声:”709大抓捕”的用意在哪里?
何频:目的是想把整体维权律师的全体打掉。被抓的律师是中国法治标志性的一个群体,如果他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其他的老百姓权益怎么能得到保障呢?如果他们的权益不能通过法律的手段得到保障,一个法治的中国怎么会建立起来呢?所以我不知道这个系统打压这些维权律师是不是习近平自己的主意,如果是,那等于他打自己的耳光。如果是其他人的主意,那他们就是对习近平的法治中国拆台,不管是谁的主意,这些事情的结果都是恶劣的。
德国之声:现在是”709“一周年,展望未来,您觉得以后的趋势会是怎样呢?
何频:情况只会越来越糟糕,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不能使(民众)的权利得到维护,他们会用其他的方式讨取公道。什么其他方式呢?肯定是非法的方式,肯定是更不能被社会所接受,更不能被政府,中共所接受的方式,是什么?有可能就是暴力、报复,即使是他不报复,心里也会对公益失去信心,对政府敌意加深。正常的管道被摧毁后,动荡的因素就会增加,有些人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手段 。不仅律师受到伤害,中国的法治精神受到伤害,(打压律师)也使中国社会的稳定受到伤害,埋下了中国社会进一步动荡不安的一个祸根。
德国之声:您之前提到一些西方国家,您认为,在支持中国人权方面,哪些西方国家相对做的比较好,哪些国家尤其让人失望呢?
何频:我觉得,整体的西方国家都让我失望,没有人做得好,都很差,相对来讲,德国和美国稍微好一点,也好不到哪里去。
德国之声:那您觉得西方的态度会出现改变吗?
何频:西方的民间力量是有限的。但是随着中共对律师对人权侵犯严重,这实际上是对西方价值观是一种摧毁、威胁。这会引起西方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西方政府是一个任期政府,要追求经济利益。而长期来讲,西方政府是建立在法治精神之上,建立在人权价值之上的政府,这个政府会受到民间和舆论的影响,当中国越来越多的侵犯人权的案子被披露出来,西方政府,我预期,他们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改变或调整过去几年对中国人权不那么支持的态度,上升到关注中国法治(的态度)。因为(中国这个)不人权、不法治的国家,力量又越来越强大,这种力量对西方价值观是一种摧毁和影响,所以西方社会,即便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我觉得他们也会越来越关注中国的人权。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7-8 15:31
蓝无忧:习近平与“法”|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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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号

“习式新独裁”初现轮廓

习近平自十八大成为党魁,掌控大权迅速而凶猛,三中全会全面贯彻其意志,“习式新独裁”似乎初现轮廓。作为法学博士,“法”在其习式新权威主义之开展中功用特殊。对异见人士疯狂抓捕,处理众所瞩目但不涉及政治敏感案件却迎合民意,为习量身定做“国安委”和“改革小组”这两个位高权重的机构,废除千夫所指的劳教,紧锣密鼓处置薄、周等“大老虎”,这些均可用“法”作一个贯通性的解释。

十二月三日,江西新余法院审理刘萍等三人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这是今年一系列公民政治抗争案件中首个开庭的,具指标意义.刘萍等人因参与推动财产公开和废除劳教而失去自由,被指控的“罪行”还包括参加公民同城聚餐等。非常讽刺,这天是中共的“法制宣传日”。习比其前任更频繁高唱“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声称“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三中全会重申推动司法独立与公正,施行近六十年的劳教制度行将走入历史,但实际被关在笼子的却是刘萍这些良心人士。无法得出今年被抓政治犯的总数,但仅就不完全统计已远超胡时代。这就是习近平的“法”。

汉字“法”,既可指作为现代文明基石的“法治”,也可指中国传统“法家”那一套,同时还可以指“法西斯”。习博士的“法”断非法治之“法”,而是后两者之结合。法治意味着“良法的统治”,法家所谓“以法治国”则是权柄由君主独揽,法即君王意志,是专制工具,这与法治对人权和自由的尊重可谓南辕北辙.法家兴於先秦,韩非集其思想大成,秦始皇是最着名的实践者,两千年专制以其为理论基础.尊君卑臣,乾纲独断,巖法治吏,高压治民,这套法家治国术正是习近平的需要。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对外挑衅以树立强硬形象,对内冷酷压制民权,强调国家高於个人,追求大国崛起,这完全是法西斯主义的调子。一言以蔽之,习以“遵宪守法”为幌子,以从秦皇汉武到毛泽东的“法、术、势”为手段,而以“准法西斯”的强权国家为目的。

虚君主席转向“实权总统”

习为加强个人专权设立“国安委”是关键一步。从功能推断,这个“国安委”是直属国家主席。国安委统揽军队、警察、武警、情报、外交、司法诸重大权力,在对外战争和国内紧急状态时行使最高权力,这是习式个人独裁的最大保障。国安委最有可能是在明年初全国人大“修宪”获得宪法地位后,正式组建运作。不管作为“第五大国家机构”还是国家主席幕僚机构,都使目前的虚君主席向“实权总统”转化。主席通过国安委而实掌元首之权,将党改造为主席的工具,政法委继被降格之后,进一步弱化为国安委下属或办事机构,周永康时期隐然“第二中央”的情形不会再出现,政法委终结了江胡时代的权力分散、诸侯割据局面。用“法”尊君定分,做“人民元首”,这是习的美梦。

薄被打倒,周被清算,中南海腥风血雨不断,生死搏杀层出不穷.习近平才虽疏而志颇大,他以为独裁或可力挽狂澜稳定威权统治下经济繁荣、国势强盛,如若不能抗拒民主大势,亦立足政治强人地位,或保有一定程度“主动选择”的“自由”。

任何情况都需觉醒民众的努力

继废除劳教,中共在高压反腐一段时期后推出习版的官员财产公示,完全有可能。但正如废除劳教只是流於形式,却不意味镇压力度下降,对民众来说只是一种手段,充其量有“反射性利益”却非权利,但根本上不会承认与尊重人权。民间呼籲废除劳教与中共废止劳教,民间呼籲财产公开与中共出台某种版本的财产公开,两者必须区分清楚真正得益者是谁,如果没有权利意识,就会被中共搅得思维混乱.

习近平以法独裁存在严重障碍.其一,他凭着蛮干或许短期可以确立令对手和民众战栗的秩序,却甚单薄。若对“党国秩序”做大手术,极可能加快其灭亡,以毛泽东的权势,打算“由天下大乱而天下大治”尚且自掘坟墓,何况平庸如习者,对外挑衅则难免玩火自焚。其二也是最重要的,民间不会坐视“习泽东”或者“习特勒”崛起。习“以法治国”与胡时代的暴力维稳并没有实质不同,当然也不会有效果上的焕然一新。今后一段时期对国内热爱民主的人来说,也许更黑暗、更困难、法网紧密、动辄得咎,却不可灰心失志。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7-8 15:33
莫之许: 709颠覆案一周年|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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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维权律师的状况,常被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等看作是大陆人权状况的晴雨表。
2016-7-9
7月9日,是“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一周年。在2015年7月9日这天,先是包龙军及其子包卓轩(蒙蒙)在首都国际机场被带走,随后,其妻王宇律师也在家中被带走,接下来数日内,北京锋锐所自主任周世峰以下的多名律师和工作人员、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及其助理赵威(网名考拉)等人,以及谢阳、隋牧青、陈泰和等各地律师相继被抓捕,更有上百位大陆的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律师和维权人士之亲属遭到传唤,约谈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涉及省份多达23个。这一事件,也被命名为“709”维权律师大抓捕,或者“709”律师劫,受到国际国内的广泛关注。

在这一事件中受到广泛关注,并不奇怪。从国际的层面来看,律师具有为现行体制所认可的身份,维权运动也具有相对的非政治化色彩;围绕权利诉求的耕耘努力,又能被纳入到公民社会等话语建构之中,更能为西方政界、媒体和民众所理解和接受,因此之故,通过维权律师关注大陆人权状况,推动大陆公民社会建设和人权进步,成为许多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优先选择,反过来,维权律师的状况,也就更容易被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等看作是大陆人权状况的晴雨表,给予更多的关注。

在国内层面,维权运动行之有年,具备相当深厚的社会认知度,社交媒体时代以来,维权律师之间具有了更多的相互连接,维权案件的传播也有了更加方便有力的平台,维权律师群体也因此拥有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维权律师被抓捕的事件,如此前浦志强、夏霖律师的被捕,已经引发了强烈的关注,像“709”这样的大规模抓捕律师,当然也就容易形成关注的焦点,并促使该事件被定名为“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或者“709”律师劫。

不过,在这一波大抓捕行动中,并非只有维权律师蒙难。除了律师助理和工作人员,还有一些民间积极分子也被同时拘捕,包括709同期的胡石根、勾洪国(戈平)、刘永平(老木)、 林斌(望云和尚)、以及先期被拘捕的吴淦(超级低俗屠夫)、翟岩民、刘星等人。如今,律师助理和律所工作人员已经基本释放完毕,而民间积极分子则与被捕维权律师一道,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

从至今在押人数来看,民间积极分子的比例相当之高,此外,被抓捕维权律师和民间积极分子拥有共同的罪名,这表明,这些维权律师和积极分子之间的共同之处,才是当局所真正在意而必欲加以遏制和打击的。仅仅将“709”事件定性为维权律师大抓捕,仅仅从法制维权被遏制打击的角度去理解,很可能是不全面的。

一度,大陆的维权运动更倾向于“政治问题法律化,法律问题技术化”,更多地在法制轨道之内运行,而对于各种动员持谨慎立场,实体动员、现场围观,则更加谨慎。但社交媒体时代以来,这一状况逐渐发生了变化,许多维权律师开始采用各种具有抗争色彩的表达方式,死磕方式蔚然成风,如本次也被逮捕的王全璋律师,就曾在靖江采取过抗争行动,并因此被行政拘留,并因此引发了一波现场围观潮。律师群体与民间积极分子之间,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集,在一些维权案件中,律师群体与民间积极分子配合密切,从网络传播,法律研讨、到现场围观,都少不了各种积极分子的参与。

而在另一方面,社交媒体也促进了民间群体的相互交往,刺激了行动意愿,从2011年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行动以来,在吴淦等民间积极分子的长期推动之下,民间逐渐形成了一套公募公用,线上线下,跨区围观,正面抗争的模式。就这样,在社交媒体时代,在民间行动空间中,维权律师与民间积极分子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集。

很难区分,究竟是运行有年的维权运动中,加入了民间积极分子的抗争元素,还是民间积极分子逐步成熟的抗争模式中,加入了维权律师的元素,不管如何,从外部观察者的角度,本来是相对平行的两股潮流,出现了事实上的结合,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以笔者的观察,2014年后,这一合流趋势本身形成了某种加速效应:在黑龙江建三江,以四位律师的被行政拘留和遭遇殴打为起因,引发了一场民间积极分子奔赴的围观事件;郑州十君子的会见权,促成了郑州三看这一大规模抗争事件,在这些事件中,都既体现出了公募公用,线上线下,跨区围观,正面抗争的模式,又都有鲜明的法律诉求,以及积极的律师参与。两者的结合,大有成为当代抗争主流模式的趋势。

此外,相比维权律师,民间积极分子具有更强的抗争性,在观念上也更具有政治反对立场。维权运动与民间抗争的合流与活跃,其中所展现出来的抗争色彩和反对立场,通过网络平台的传播放大,不可能不引起当局的重视,事实上,早在郑州三看时,当局就一度刑拘了十多人。到了2015年的庆安事件前后,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各种民间活动也更趋活跃,最终,在庆安事件的爆炸性影响之下,吴淦在抗争现场直接被捕,随后出现“709”事件,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而是早在许多人的预料之中。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当局所真正在意的,并不仅仅是维权律师,也包括民间积极分子,所欲加以遏制和打击的,也并不仅仅是法制维权,而是更具有政治敏感性的社会动员,在这个事件当中,民间积极分子与介入民间抗争的维权律师一样,都是主角。在这个意义上,以“709”维权律师大抓捕命名这一事件,多少遮蔽了其他民间积极分子的存在。已经有论者指出,“709”事件更应被看作是国安模式下的第一案,而在我看来,这一案件,也更应该被称为“709”颠覆大案。

民间积极分子从抗争活动中涌现出来,成长为具有相当公信力、组织力和传播力的节点型人物:如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就长期在网络上从事各种话语传播和资金募集,具体推动各种抗争事件,被抓捕的望云和尚,在郑州三看抗争事件中,担任网络募捐的银行卡持卡人,平时也与福建访民圈和公民圈有著密切的互动,至于民运老将胡石根,近年来也一直默默地推动民间群体的相互连接,从教会到新公民运动,从访民到律师,都是他广泛交往联系的对象。可以说,正是他们的长期努力,维持了民间抗争,也因此成为了国家的敌人。

所有这些民间积极分子,都具有鲜明的抗争意识,和更为彻底的反对立场,对于他们来说,“颠覆国家政权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更像是难得的冠冕,也是其对长期努力的另类承认。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所能获得的关注,要远远少于维权律师们,但是,在一个打压社会动员的颠覆大案中,他们才是更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更当之无愧的主角。通往权利的道路,从来都是由抗争铺就,在这个颠覆大案一周年之际,请让我们记住他们,并感谢他们的努力,让这个时代没有彻底失去光彩。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7-8 16:09
论: 习近平比周永康依法治国吗?|动向

周永康习近平

依法治国,无疑是中国的一个大问题,执政了六十五年的中共,除了毛泽东公然宣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其他历届当权者守着一党专制的党天下,虽然嘴上谁都没公开否认应该依法治国,但在施政实践上除了胡耀邦、赵紫阳那几年真心尝试过,中共当权者只是把法律当一块遮羞布、一个挡箭牌,一个专政工具。依法治国,就只是那些忧国忧民者的一个美丽愿景。

2014年11月第351期

当中国经济发展,中共大肆鼓动民族主义,以取代破产了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尤其是中南海宣布自己是崛起的盛世以后,一些御用文人和既得利益者,以所谓“中国模式”公然挑战普世价值,把依法治国视为西方企图颠覆中国的利器,习近平上任不久对宪政思想展开的赤裸裸的大批判;与其在国际上四面出击,搞得左邻右舍鸡犬不宁,对损害甚至破坏现有国际秩序乐此不彼,相辅相成。如此内政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习氏执政的思想,对于中共四中全会炮制的“依法治国”文件的解读,离不开这个背景。

如同前些时候中共颁布其核心价值,基本上把普世价值的内容包含在其中一样,中共在对宪政的围剿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后,习近平似乎要回头来抢依法治国的话语权了。世人当然有疑问:过去十几年里中国法制大倒退的元凶周永康及其所代表的维稳体制,十八届四中全会并没有如期的被清算,相反对民间社会的非法打压已经远远超过维稳体制,不是周永康胜似周永康,已经成为现今政法、国安的招牌,谁能信习近平比周永康依法治国?

更何况,四中全会的文件公然强调的是“党领导”的依法治国,法制仅仅只是贯彻中共意志的一个工具。眼前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中共为了阻止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的落实,逃避自己作出的特首普选承诺,竟然通过以全国人大常委八月三十一日决定,要在香港强行推行大陆的假选举,直接剥夺香港人的选举提名权,由此酿成了迄今看不到头的香港政改危机。显然,这种依法治国实质上是打着红旗反红旗——在名义上推行依法依宪,在行动上却践踏法制不遗余力。大陆喉舌吹捧这是他们法制的2.0版,而人们更愿意相信这是其破坏法制的2.0版。

因为,现代法制的本质是对政府公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笼子,限制特权,保障公民权利,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些常识对于清华大学的法学博士习近平来讲,应该不存在理解上的困难?!何以他的行为方式却不时会流露出法家思想呢?他的履历显示,文革后期批林批孔运动中的“评法批儒”时期,习作为工农兵学员被保送进了清华大学,那个时候法家成为中共权力斗争的工具,炙手可热。在习近平上台前后,他曾多次对新加坡严刑峻法的极权模式赞赏有加;上台以来时时为毛泽东招魂,处处为红二代太子党“维权”……。当这些资讯串联在一起时,会有助于人们认清习氏依法治国的本意:

将中共极权体制现有的官本位,打造成“习近平本位”;“伟大、光荣、正确”的一党专制,重新蜕变为领袖独裁的一人专政。如此这般,习近平就是红朝中国的“习皇帝”,不是核心胜似核心。当然,这一切都将是用依法治国的名义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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