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Tree.com
标题: 宪政:习近平比李克强更坏 [打印本页]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6-11 01:52
标题: 宪政:习近平比李克强更坏
宪政是一切暴政的天敌。宪政是关于权力设防的学说。它要防备暴政,不论这种暴政是来自政府还是来自民众。因此,必须通过宪政来限制政府的权力,以免权力害人。宪政是人民管理政府权力的一种政治体制,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人性、最有效的一种政治体制。宪政就是把统治者关进笼子里,并永久剥夺他们手中作恶、专横的权力。一句话:宪政就是限政,就是驯服统治者防止权力作恶,就是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最大化,政府权力的最小化。
宪政要求:政治权力的取得、行使与更迭应当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来获得公民的自愿同意。未经公民同意就上台的执政就不是宪政。因此,宪政国家不存在永远的执政党。蒋经国指出:世上没有永久的执政党,企图永久执政是反人类的!世上不会有永远站在时代前列的先进党,更没有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自诩为“永远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共,不许批评,动辄就给人扣“反党”大帽子。中共是一个没有纠错机制、一错错到底的乱党。正如它所说:一党独裁,遍地是灾。所以,宪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执政党的领导权力到期就停止了,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重新授权获得领导权力,但这个新的执政党不一定还是先前那个执政党。也就是说,执政党到期必须下台。民主政治的标志就是政党轮替,执政党不怕下台而且愿意下台,就是国家领导人竞争上岗。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如果执政党做不好,就应下台。可共产党太不地道,拒绝国家领导人的竞争上岗制度!苏联共产党头子斯大林在会见丘吉尔时得意地对他说:“丘吉尔,你打赢了二次世界大战的仗,人民却罢免了你。看看我,谁敢罢免我!”丘吉尔回应到:“我打仗就是保卫让人民有罢免我的权力。”可见,真正的政治家,打天下不是为了坐天下;而是为了保卫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前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说:“没有一党独大,只有人民最大!只有人民手上的选票最大,没有一个政党比人民大!”可是、要让一个执政党在选票面前服输,在民意面前退场,那就离不开军队国家化,军、警非党化;党军、党警跟宪政不兼容,否则,军队是忠于某个政党的党军,警察是忠于某个政党的党警,谁能担保这个政党不迷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用刺刀、警棍定输赢而无视民意呢?所以讲宪政,就不能不讲军队国家化,军、警非党化、中立化。
任何宪法都不应赋予任何执政党以绝对的、不受限制的、专横的权力。这正是宪政所要求的。没有一个民主国家在宪法中写入要坚持某党领导的,没有一个民主政党的地位是靠宪法来维持的,因此,宪政国家不存在永恒的执政党。一切皆取决于人民的选择。人民选你,你就执政;人民不选你,你就下台;若还以所谓的宪法序言来坚持“党的领导”赖着不下台,就是窃国篡权!这样的宪法根本不是民主宪法,而是反人类的非法之法,不足为训,必须彻底废除。贺卫方指出:“在宪法中确认一党长期执政就是对民主的否定,实施这种宪法本身就是反宪政。”
宪政是专政的对立物。列宁定义的专政,就是统治者不依靠任何法律而直接实行暴力的统治。而宪政并不全盘否定统治者的权力,但要求这种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授权和规范,按照一定的程序,有限制的行使。宪政的精髓是立法依据公民意志、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台湾的民主成功至少也证明中国文化决不是与民主制度冲突的,“国情”之说已彻底破产。
从1990年代到2000年代,宪政派已经在法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受其影响,李克强在2004年,李源潮在2006年,温家宝长期以来都曾经讲过宪政话语。2012年新春时节,马文瑞之女马晓力高喊:“建国以后的很多历史表明,我们实行的还是皇权政治。现在的官民矛盾突出恰恰是缺乏党内民主,党内监督机制。三权分立为什么不能搞?共产党为什么就不可以被监督?”2012年6~7月的网上调查显示:97.5%的网民认为“不管谁当领导,权力都要受到制约”,97.2%的网民同意“当前中国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很严重”。9成以上的网民赞同“人人都有权批评政府”。可见,民主宪政是人心所向!
在“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这五个体现普世价值的关键词中,中共对其它四个词早已先后脱敏和解禁,唯有“宪政”至今仍然是中共执政后的一大禁忌。1949年后,从中共8大到18大的历届政治报告中,全无“宪政”二字之踪影。习近平一上台,与人民为敌,大反宪政,搞出“七不讲”,世界舆论哗然。连太子党刘源的智囊张木生都说,怎么能反宪政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许崇德指出:如果“否定宪政”的思潮泛滥成灾,中国的下一步,就会有人公开地、高声地要求“恢复帝制”。现在习近平企图搞终身制,离帝制不远了。习近平以自己的意志绑架全国人民,倒退到秦朝的禁言时代。
中共公开否定宪政,其目的就是否定国人的人权。宪政就是立一个根本大法,政府权力不能侵犯人民的权利——比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否定了宪政就等于完全把个人的权利给剥夺了,所以,中国人就成了魏则西、雷洋。中国现在贪官污吏、假冒伪劣层出不穷,其根源就是没有宪政、没有法治。现在对贪官污吏的“双规”,也是违反宪法第37条的。
中共反宪政的本质就是保权贵、反人民。北京市委宣传部长在2013年高校暑期哲学社会科学骨干学习班上的训话:“一、今后高校教师若敢批评党和政府,评职,课题一票否决。二、批评党的人丧尽天良,党给你吃给你喝,你还骂党?三、号召高校教授开博,拥护党,干得好的,给予奖励。四,什么人才搞宪政?满清,袁世凯,国民党蒋介石,晚清推动宪政,结果灭亡了;袁世凯推动宪政改革,结果也灭亡了;国民党推动宪政改革,最后被共产党打败了。我们共产党能搞吗?”
表面听起来这好象蛮有道理,但是实际上经不起推敲。中国过去100年的宪政改革失败了,并不意味着中国未来的宪政失败。放眼地球,世界上的现代发达国家中,没有哪个不是宪政国家,都是宪政让它们进入到了富强、良序的国家行列。为什么自然资源更丰富的拉美远落于美国?公元1500年,拉美拥有整个美洲的最高级文明形态,而美国还是一片荒蛮之地。1800年拉美跟美国还相差无几,而今天拉美人均GDP仅为美国的1/5。拉美缺乏宪政体制是落后于美国的关键因素。
附录:李克强像戈尔巴乔夫
两人在大学都学习法律,工作后都函授学习经济学。都在团委书记位置上起步。
戈尔巴乔夫,苏联最后一任领导人,俄罗斯人,1931年3月2日生于苏联南部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红军区(赤卫军区)普里沃尔内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50年进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2年加入苏联共产党。1955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1956年春天,苏共20大时,赫鲁晓夫秘密会议报告公布,戈尔巴乔夫在边疆区党委看到了中央的通报信和赫鲁晓夫的报告。戈尔巴乔夫毫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当众表示赞赏赫鲁晓夫的勇气和赞同他的报告。1956年8月,戈尔巴乔夫在边疆区团委干满了一周年后被选为斯塔夫罗波尔市团委第一书记。以后戈尔巴乔夫一直上升为边疆区共青团第一书记,并一直干到1962年4月。这段时间戈尔巴乔夫不但对边疆建设贡献巨大,而且对赫鲁晓夫发动的反对斯大林个人崇拜运动进行了深刻的思索。戈尔巴乔夫意识到,极权主义的问题不是独裁者的坏性格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没有最起码的法制制度,单纯地反“个人崇拜”只能使国家用一种崇拜代替另一种崇拜。1963年1月1日戈尔巴乔夫被调到新成立的农业边疆区党委去当组织部长。1970年,戈尔巴乔夫升为农业部部长;1971年当选为苏共中央委员;在意大利高度赞扬罗马法;1974年当选为最高苏维埃代表以及青少年事务执行委员会主席;1978年进入中央书记处;1979年进入政治局。1985年3月11日,54岁的戈尔巴乔夫当选为苏联最年轻的共产党总书记。1986年2月8日,戈尔巴乔夫在法国共产主义报纸上批判斯大林主义;1987年,戈尔巴乔夫开始介绍他的政治改革的想法,吸收非党员进入政府上层监督政府,提出政府要透明公开化;1988年从阿富汗撤军;同年宣布,在苏联,撤销包括党史在内的所有中学大学历史课程考试,因为这些历史都被改写了;1988年,戈尔巴乔夫在苏共2月全会上所作的题为《赋予革命性改革以新的思想》的报告中,明确表示了“苏共支持舆论多元化”的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88年12月通过修改《宪法》和《选举法》,改革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1990年2月苏共中央扩大会议上,戈尔巴乔夫正式提出并通过了实行总统制的设置;随后,1990年3月非例行的第三次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苏联总统职位和苏联宪法(根本法)修改补充法》,确立了多党制原则;1990年7月苏共28大又改革苏共政党体制,不再提党是“领导力量”和“核心”。 戈尔巴乔夫最初倡导的主要思想是政府要公开透明。他的名言是“没有公开性就不会有民主。”戈尔巴乔夫认为,最应该公开透明的区域是政府一直视为要严格保密的两个“禁区”。第一个“禁区”是国家财务预算,特别是军事预算。第二个“禁区”是生态环境。戈尔巴乔夫在他的回忆录中说到:“千百万存款人从未料到,政府为了弥补赤字,一次次非法地从储蓄银行挪用人民的资金。人民更不知道国防支出的增长速度,多年来都比国民收入计划增长数和实际增长数高出50%至100%。还有,人民群众无法想象环境破坏对大自然和人类造成的灾难有多大。”尽管突破这两个“禁区”异常艰难,戈尔巴乔夫还是在苏共历史上第一个做到了让人民有机会获得与自己相关的全部真相,而不是个别的、精心筛选过的片断消息。政府透明公开化使一直对政治冷漠,惧怕政治的民众有了参与政治的热情,老百姓一下子意识到,原来这些政治与自己的生活和生命息息相关。1991年6月,叶利钦在全民大选中高票当选为俄罗斯联邦首任总统。1991年12月25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将国家权力移交给俄罗斯总统。
欢迎光临 eNewsTree.com (http://enewstree.com/discuz/)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