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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反“人民最大” 腐败全球罕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6-9 22:44
标题: 违反“人民最大” 腐败全球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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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最大原则

人民主权思想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15世纪中叶在希腊文中出现的“民主”一词,是由“人民”(demos)和“权力”(kratia)组成,意为“人民的权力”,即主权在民、由民作主。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说,国家不是弱肉强食的产物,“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务)”即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罗马法的“事关众人之事必须获得众人同意”的理论,经基督教会的传播广为人知,连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也承认该理论是“最公正的法律”。1776年6月12日通过的美国《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宣布:“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因而也来自人民;长官是他们的受托人与仆人,无论何时都应服从他们。”1776年7月4日,美国发布的《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三条宣示“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1863年美国总统林肯把民主政府概括为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孙中山翻译为“民有、民治、民享”,即:1)权为民所有(人民主权);2)权为民所授所免(民选民免);3)权为民所享(为人民服务)。

人民主权原则在各民主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普遍认同。如1919年颁布的芬兰共和国宪法规定:“芬兰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日本1946年宪法规定:“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 大韩民国、菲律宾的宪法都规定:“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1982年中国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是:国家的权属于人民;重大事项须经过人民的同意才有效盗用人民的名义垄断国家权力是反人民的,是无效的。“人民主权原则”用最精炼语言来表示,就是:“人民最大”。所以,人民主权原则也叫“人民最大”原则。内容有: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而且人民的主权高于政府权力。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主权”,是派生的权力,须受到人民主权的控制。人民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权,国家是保护人权的手段;由于目的高于手段,所以,人权高于主权。

2.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人民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人民高于政府,高于任何党派;人民有反政府权和改换政府的权利,人民有反党的权利,人民有选择、抛弃执政党的权利。政府和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目的,更不是神,不可能永远伟大光荣正确。2008年3月22日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在台湾大选胜选后的群众集会上说:“没有一党独大,只有人民最大!只有人民手上的选票最大,没有一个政党比人民大!”用胡绩伟的话来说,就是“人民性高于党性”,但他未与政治学中“人民主权”思想挂钩。从相互竞争的不同政党中,选择中意的上台,是民行使主权的主要方式。任何党上台都须经过人民票决授,凡是未经人民票决授权的所谓的领导权都是非法的野蛮的缺德的。共党书记对社区、国家的领导权未经过人民票决程序来授予,因此是非法的野蛮的缺德的暴政。

3.人民通过其代表制定宪法,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最大表现为人民主权最大和人民意志至上,人民意志至上就是人民制定的宪法至上。所以,任何党派都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不得超越法律,其活动不得违法。今天的中国是“天下”的中国,也不是天下”的中国,而是“民天下”的中国,所以,任何党都不能自封为领导党而强迫人民接受其领导,更不能由“宪法”规定某党领导可是中共宪法中规定只有中共能领导人民这样,中共就篡夺了“人民主权”成了国家的主人,人民成了党奴,敢投共党反对票的人都会受迫害,这剥夺了公民的选权,导致了假选举和国家权力私有化并被一党永久垄断,造成了大陆社会特权横行和权力极端腐败。

“人民主权原则”是以人权为基础的、组织民主社会的元规则。2002年中共十六大江泽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三者“有机统一”就是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国家。譬如:英国的工党在议会占多数,这是人民票决的结果,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英国工党领袖当首相,体现党的领导;首相依法治国体现了法治。而一党专政的国家,首先就抛弃了“人民最大”原则,统治集团成了压迫人民的犯罪集团,是不可能三者统一的。

共党的领导权非法的、反人类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政治领导权权力由人民(票决)授予,已经成为普世价值(世界规范)。古老尼泊尔王国也把国家权力交给人民选出的议会掌控。连被伊拉克人民处死的萨达姆也承认“权为民所授”的公理,所以,搞了多次全国公民票决他为国家总统的假选举。

唯独共党国家逆人类潮流而动,完全无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在经过人民票决的情况下,就自称:共党比人民群众先进,因为它“伟大、光荣、正确”,所以只能由它来充当“三个代表”,还强制性要求人民把它当“母亲”,紧跟它、孝敬它。尤其恶劣是,在没有经过人民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共产党对人民的政治领导权写进宪法序言里。这样,中国大陆任何政治性的选举都没有意义。

在农村,民选的村长要接受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导。村民问:“为什么由多数村民选举的村委会必须接受由少数党员选出来的党支部领导?如果村支书是铁定的‘第一把手’,那么选举村长这个‘第二把手’又有什么意义?村里大事都由党支部决定,那村民会议和村代会干什么用?坚持‘党管干部’,那还耗费精力搞什么选举?”村民认为“上千村民选举的村长自然比几十名甚至几名党员选出的村支书要有权威”。村党支部书记管全村的领导权未经过村民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无数的村民已经公开表示不服从村支部书记的领导,除非村书记是村民自己票选的。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村长领导村书记。

在乡镇,乡镇人大选的乡镇长要接受乡镇党书记的领导。乡镇党书记管全乡镇的领导权未经过乡镇人民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无数的乡民已公开表示不服从书记的领导,除非书记是人民选的。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乡镇长领导党书记。

在省或县,省、县人大选的省、县长要接受省、县党书记的领导。省、县党书记管全省、县的领导权未经过省、县人民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无数的省、县人民已经公开表示不服从省、县书记的领导,除非书记是人民自己票选的。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省或县长领导党书记。

在全国,全国人大选出的国务院总理、人大委员长、最高法院的院长要接受总书记的领导。总书记管全国的领导权未经过全国人民授予,违反了“权为民所授”的普世价值所以,无数的人民已经公开表示不服从总书记的领导,除非总书记是人民大众自己票选的。如果实行人民最大原则,就是总理领导总书记。

总之,党的领导权违反了人民最大原则,是非法的,反的。

反民主反人民的非法领导必然腐败

未经过人民选举程序授予的权力,是非法的反人民的,必然腐败秃顶。现今的中国,没有一个官员是廉洁的。一个村书记就可以贪污上亿的钱。陈希同被关押后说:中国的官场是谎言与欺骗的代名词。把中国所有县级(包括县级)以上的干部,拉出来全枪毙,没用喊冤枉的,只会有漏网的。

县委书记不仅掌管着全县一切资源——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甚至涉及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权——堪称一方“诸候”。一位老板说:“县委书记的权力大得吓人,可以把几千万元送人。”比如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把价值几千万的土地以几十万给开发商,有的地方甚至是“零地价”。本来一个销售收入几亿的企业,需交税千万元,但是县委书记引进的企业,交了税,财政却返还企业,甚至违规退税多给了200多万,县里还给该企业担保贷款,拨几百万元的科研经费……

由于权力彻底腐败,官场流行“送钱上位”和“日后提拔”,一些“三陪小姐当上了中共的宣传部部长、团委书记等。1990年代,一些干部的子女还在上幼儿园就在县财政领工资。山西省政府、太原市政府、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8.5%~10.4%政府部门人员编制是虚设的,虚报人员的工资、津贴,每年达1亿8200万至2亿1200万元。

中国的腐败世界第一。腐败黑数=没有被查出的腐败金额/腐败总金额。中国的腐败黑数即没有被查出的腐败金额占腐败总金额的99%。研究表明,世界平均的贿赂额占GDP的3%,就取世界的平均值吧,那么中国应查出腐败金额为7000~8000亿元,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05年查出的腐败金额仅为 74亿元,约为应查出的1%,即腐败黑数为99%。王小鲁指出:中国社会每年有高达9.26万亿的巨额隐性收入为官僚占有,其额度竟已占了中国GDP的30%!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中国的腐败租金总额达到国民财富的30%,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达到这么高的水平。据测算,我国2004年全部的租金价值包括灰色收入为56952亿,占GDP35.64%,照这样算,中国的腐败黑数就是99.8%。可见,中国的腐败是世界第一。据统计:贪污腐败数额是25000亿/年,其总和超出了教育经费养老基金和医疗经费支出的总和


作者: 樊梨花    时间: 2016-6-10 06:23
罗荫国,1954年出生,广东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书记,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07年任茂名市委书记。2011年2月11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7月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被判死缓。
在接受调查期间,罗荫国说:“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共产党官场都是贪官!你们凭什么专整我?你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
“你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你们能说出一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一个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共产党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你们?”
“查办我的人,难道你们就清白吗?你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你们的穿戴,看看你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一年抽烟不得几十万,你们的工资够你们一年抽烟的吗?”
“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你们为什么抓我,要抓一起抓,从村长开始,一直抓到“中国长”(注意,新词儿,中国长,我说的),谁比谁更清白吗?”
“谁他妈的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叫他站出来,公布公布财产。我不信,谁不会吹牛逼,说的好听,为国家奉献几十年,不谋私利。好哇,既然这样说,你先公布财产吧,带头。行不?”
“都腐败,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心里知道都算了。你不讲我,我不讲你;你要讲我,我必讲你;你讲死我,我讲死你。这就是现在的官场。这就是新三讲教育。”
据《南方日报》11年3月29日报道,广东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自2月10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之后,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不但其 “裸官”的身份真相大白,而且他还供出了同伙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瑛、市长助理雷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运容、建设局 局长朱裕锦、电白县委书记李日添等。
这位茂名市的原“一把手”罗荫国,不仅大腐特腐,仅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就搜出现金上千万元,还有近100幅名贵字画,10多块劳力士表,是个十足的大 “贪官”;罗用“传销方法“睡情妇100余人,从其办公室搜出的与其他女人的大量出国合影照以及58条女性内裤,是一个大“淫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裸 官”,其子女早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并在国外有产业,到底有多少国家财产已被其卷走?
可就是这样一位三重身份的地级市“一把手”,还于2008年在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当时的《茂名日报》等 媒体报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罗荫国还坚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简直是个天大的笑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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