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9日)高院对“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的校长与教职员案”(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做出了判决,大学招生将不能把族裔作为考虑因素之一。与哈佛同时被判的还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此案关乎的是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简称AA)的生死存亡。
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和劳动经济研究所(Institute of Labor Economics)的知名经济学家哈里特·奥卡特·杜利普(Harriet Orcutt Duleep)和杜克大学的塞斯·桑德斯(Seth Sanders)在2012年也有类似的发现:自20世纪的后半期,亚裔不仅是开始进入高收入的行业,而且在同类工作中越来越被平等对待了。
中华民族传统讲究感恩回报。西方文化提倡向前报答(pay it forward,即不是去报答自己的恩人,而是像恩人曾经做的那样,去帮助处于类似困境中的人)。那么这件事情上面,无论是感恩回报还是向前报答,我们都应该去帮助现在还处于弱势的群体。
这次SFFA告哈佛,背后的领军人物是保守派活动家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一个一直试图推翻平权法案的人,也是那个成功地去除了1965年《选举权法》(Voting Rights Act)的第4条,即南方某些州和州的部分地区在试图修改投票程序时必须先接受联邦审查条款的人。这个改变立即造成南方9个州或是制定严苛的投票限制,或是利用各种与选举相关的措施,极大地压制了黑人等少数族裔的投票。所以,布鲁姆的司法行为对美国民主极具破坏性。